被害人楊女士以精神狀況需要接受治療為由拒絕出庭,法庭核准,公訴人提供的她的證詞內容為,5個人都與她發生了性關係,李某某是第一個,且她的衣服主要是李某某脫的,過程中,她沒有反抗和呼救,因為此前已遭到毆打,李某某還曾威脅要打死她,所以感覺呼救也沒有用。
楊女士表示,自己在酒吧時被李某某灌了很多酒,從在酒吧開始就不是很清醒,沒什麼意識,在隨後出去吃飯時還一度去衛生間嘔吐,她認為自己在李某某試圖把她帶出酒吧時,曾表達過不願意,但沒有用,在車上她清醒過來,求李某某讓她走,但遭到了對方拒絕,稱今天晚上你就是我們的了,現在說什麼都白費。
楊女士在證詞中也提到,感覺被強姦受辱後不想活了,就用頭撞電視櫃,但撞了一下後就有兩個人過來按著她。
魏某某的辯護律師李在珂認為這起案件是由嫖娼演變為強姦的,“5名被告人與楊女士都有性行為,只不過有的是未遂,但李某某不是未遂。”
對這場庭審,夢鴿足足準備了半年,可以說,這是她救子的關鍵一役,因此當魏某某以及李在珂做出對李某某不利的言詞後,夢鴿坐不住了。
她指責李在珂因為曾想代理李某某案,遭拒後報復,誤導魏某某“作偽證”。
越來越惡心的輿論戰
其實,平心而論,無論李某某最終“罪”與“非罪”,站在一個母親的情感立場上,夢鴿都是這宗案件的受害者之一。母愛是偉大的,救子也是天經地義,但以母親之名所施的行為並不意味著一定對子女有益,夢鴿的愛也正因此飽受爭議。
夢鴿,原名劉清娣,1966年生於湖北沙市,1992年進入總政歌舞團,代表作《祖國永遠祝福你》。1990年,24歲的夢鴿與年長她27歲的李雙江在北京成婚,李雙江——這位因《紅星照我去戰鬥》而家喻戶曉的歌唱家此前曾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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