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與罪
8月28日9點20分,夢鴿出現在海淀法院門口。3名保鏢開路,夢鴿戴著她那標誌性的墨鏡,伴隨著相機的卡卡聲低頭、快步走進法院,過安檢後徑直進入第17法庭。
4名公訴人、近10名律師、5名被告及他們的監護人參與了這次不公開的庭審。很快,有消息傳出來:“李某某翻供了。”庭外等候的人群炸了鍋。
一位出庭律師向《中國新聞週刊》回憶,在法庭上,面對公訴人的質問,李某某說:“我認錯,但不認罪。”他否認了起訴書指控的內容,稱“沒有打人”,“睡著了什麼都不知道”。與李某某不同,其餘4位被告,只說“我認錯”,但沒有對是否認罪表態。不過,夢鴿在隨後接受的媒體採訪中也一再強調,4個孩子只認了錯,沒有認罪。
但是,受害方代理律師田參軍認為,由於其餘4人的律師均是做輕罪辯護,因此他們4人認錯即代表認罪,並且他們還表示願意賠償,可以等同視為認罪。至於李某某,田參軍認為其犯罪的證據鏈很完整,無罪辯護也僅僅是一個辯護策略,並非本人真的無罪。
據參與庭審的一位人士回憶,身高超過一米八的李某某昂著頭,雙目圓瞪,語氣堅定。但這位人士也表示,李某某的語言表達能力很好,也較有禮貌,顯示出受過良好的教育,倒是夢鴿作為監護人擁有發言權,兩天庭審內數次發言甚至發怒。
當天,5名被告接受法庭調查的順序依次是李某某、王某、大魏、張某和小魏。律師李在珂是大魏的代理人,他在向大魏發問時惹怒了夢鴿。
李在珂問大魏,當晚的事情是誰先起意?誰打了受害人?誰第一個與之發生性關係?
大魏的回答均指向李某某。聽到此話,夢鴿從旁聽席上站起大聲說:“這是律師在引導大魏作偽證!”
李在珂說,法官敲響第一天庭審結束的法槌後,夢鴿從他面前經過,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並吼道:“是你害了孩子們!”
庭審第二天,夢鴿乾脆拿出一張紙,上面秘密麻麻寫滿了對李在珂的控訴,要求當庭宣讀。李在珂表示抗議,但審判長默認了夢鴿的行為。“夢鴿是有身份的人,審判長總要給點面子。”一位庭審律師說。
不過受害方律師田參軍說,他很早就感覺到此案的對立情緒非常濃重,不只是受害方與嫌疑方之間,在嫌疑人內部也同樣存在。
據知情人透露,庭審中共有兩位證人出庭作證,其中一人被夢鴿稱為“賣淫介紹者”的GLOBAL酒吧領班,另一人是當晚與李某某一起喝酒但中途回家的李某。
知情人說,李某在公安機關做了3份筆錄,其中顯示,他後來曾與李某某通了電話。他問李某某:後來把那個女孩(受害人)怎麼了:李某某說:“輪了”,女孩不願意還打了她,幾個人都“上”了。庭上,證人李某表示筆錄內容屬實。
此外,合議庭也否定了李家存在非法證據的說法。
不過,身為母親的夢鴿在庭內庭外始終如一地仍堅持自己的觀點:兒子是被冤枉的,所控罪行沒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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