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台前
李某某案發生後,夢鴿一直沉默。墨鏡成了她防禦輿論的“武器”。直到另一位律師的出現,她才開始接觸媒體。
蘭和代理過藥家鑫之父藥慶衛訴張顯的名譽侵權案,張顯被判侵權事實成立並道歉,向藥慶衛支付精神撫慰金1元。蘭和還曾做過多年記者,深諳輿論宣傳之道。他接受委託後,高調地宣佈正式受聘為李家的法律顧問,關於李某某案的所有信息,均由他統一發佈。夢鴿的很多聲音通過他來傳達給媒體。
7月22日李某某案召開了第一次庭前會議,蘭和沒被允許參加,在海淀法院外面,他對媒體說:“不著急,好戲還在後面。”
此後,法律顧問蘭和每天早上六七點起床,第一件工作就是發博文,回應質疑,反擊受害人律師的聲音。一個月間,他發表了20篇博文,篇篇都有“猛料”曝出,如李某某案存在“案中案”、受害人隱瞞酒吧駐場身份等。蘭和還在博客上組織答網友問的活動。
夢鴿也漸漸開始露面。她首先向法院申請公開審理此案。夢鴿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當時她下了破釜沉舟的決心,她家里早已沒有什麼秘密,都被人扒了幾層皮,此外也向全社會做出一種姿態:案情沒什麼秘密,她的兒子是被冤枉的,沒有什麼不能公開。
法院最終駁回了她的請求。
接下來,夢鴿公開表示,涉案嫌疑人均為正常招嫖行為,只不過事後對方以此威脅敲詐未果,才以輪姦為由報案。她同時向北京市公安局報案,舉報涉事酒吧涉嫌組織賣淫和敲詐勒索。警方未予受理。
8月20日,夢鴿出現在公安部信訪辦公室門口——她是來上訪的。這一天恰好是本案第二次庭前會議的前一天。
她穿著黑色長褲,藏藍色長衫,一條鮮艷的紫色紗巾垂在胸前,寬大的墨鏡後,無法辨別她的表情,不過她妝容得體,舉止絲毫沒有普通訪民的焦急。唯一與其他訪民相同的是,她懷里緊抱著一個厚厚的牛皮紙袋。她沒有進入長長的訪民隊伍,而是徑直走進了接訪中心。
一個小時後,在眾多娛樂記者追隨下,她完成了大概是人生中的第一次上訪。但法律顧問蘭和事後表示:夢鴿的這次行動準確意義上還不能叫上訪,應該叫“提請上級主管部門對下級立案偵查行為的監督”,她所做的一切,是“為了司法公正”。
但輿論很清楚,這一切的目的,是為兒子洗清罪名。
事與願違,8月28日的庭審對李某某很不利。蘭和說,庭審結束後,夢鴿給他了打電話,哭著說,有人設局陷害她兒子。
大概是為了挽回最後的機會,夢鴿終於從幕後走向了台前。庭審結束後的第二天,夢鴿摘下了墨鏡,坐在了鳳凰網的攝像機前,面對全國網民控訴李在珂陷害她兒子,堅稱兒子無罪,只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做了不好的事”。
訪談中,夢鴿眼含淚光地說:我只不過是一個普通人,一個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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