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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最高檢將出台司法解釋對網絡謠言定性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9-09 10:04:10  


 
  網上“誹謗”他人要被抓?

  作為上海一家公司的董事長,傅學勝這次被刑事拘留,可能涉嫌誹謗罪。

  傅學勝承認,自己在網上編造了上海某副區長貪污20多億,擁有60多套住房,包養十幾個情婦並且殺害人大代表的謠言。

  傅當時在網上的“舉報”曾引起上海紀委的注意,經過核實,認定舉報內容為假。警方介入,將傅抓獲。

  警方調查期間,發現今年年初轟動一時的“中石化非洲牛郎門”也是傅學勝所為。傅承認,因為競標失利,他編造帖文稱中石化的一個女處長接受了某公司“非洲牛郎”的性服務。

  上海市公安局有關人士稱,涉事副區長當時壓力很大,那篇帖子也給當地政府形象造成了嚴重影響。

  上述中石化的女處長對記者稱自己精神壓力大,“處於崩潰的邊緣”。她將相關網站告上了法庭,該案9月6日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

  傅學勝被認為涉嫌誹謗罪。但是警方必須面對兩個疑問:網上發帖誹謗,到什麼程度才構成犯罪?誹謗罪一般是自訴案件,公安機關為什麼要介入抓人?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說,能否構成誹謗罪,關鍵看誹謗行為是不是“公然”。在他看來,在互聯網上的誹謗,是真正的“一傳十,十傳百”,傳播範圍比現實社會更廣、更快,可以達到“公然”的程度。

  對第二個疑問,負責傅學勝一案的上海閘北分局負責人稱,根據刑法規定,如果誹謗行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公安機關可以介入。

  洪道德則提醒,誹謗是自然人對自然人的行為,對網上的誹謗,公權力不要輕易介入,盡量留給自然人自己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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