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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解釋權”屬霸王條款卻氾濫成災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9-21 13:00:00  


 
  維權從何入手?監管從哪開始? 

  很多消費者都遭遇過“最終解釋權”的糾紛,他們中的多數人像徐女士一樣最終不得已吃了“啞巴虧”。

  長沙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副主任袁俊告訴記者,儘管媒體屢屢曝光“最終解釋權”糾紛,網絡上也常有消費者“吐槽”,但近年來接到的相關正式投訴卻並不多。

  “一方面,不少消費者、包括商家都對相關法律法規不了解,大部分消費者維權的知識能力欠缺,並不知道‘最終解釋權’是不合法的,另一方面,很多消費者雖然吃了虧,但是嫌麻煩所以就不投訴了。”袁俊說。

  事實上,許多消費者不知道的是:關於“最終解釋權”的投訴,消費者找回公道的幾率很大。“這屬於我們平時說的霸王條款。所以一般碰到這種糾紛,工商部門都會按照有利於消費者的方向進行調解。” 

  袁俊舉例,比如在酒店消費,對打折額度的範圍,如果商家沒有做出“酒水、海鮮不參與打折”這樣的明確說明,那麼遇到此類糾紛,工商部門就會按照“全部打折”來處理。

  維權應該從何入手?餘知都、袁俊等人建議,在遭遇“最終解釋權”糾紛時,消費者首先應該和商家主動溝通,“有的商家是由於缺少經驗和法律意識導致的,不屬於欺詐”。在溝通無果、且明確損害消費者利益的情況下,可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熱線向工商部門投訴,“如果商家了解情況仍不改正,則涉嫌欺詐,將嚴肅處理”。

  面對泛濫的“最終解釋權”,監管又該從哪開始?業內人士認為,一方面,應該加大對於商家法律意識的普及,讓商家清楚了解到“最終解釋權”是不合法的;另一方面,也應加大此類違法成本。

  “對‘最終解釋權’,有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了明確說明,認為其不合法,但卻沒有明確的懲處措施。亟須增加相關的條文規定,指出如果商家有這種行為,該怎麼懲處。一旦有了明確的強制性懲處措施,就會增加商家的違法成本,有利於規範其行為。”袁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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