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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惹爭議 以房助老更合民意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9-29 09:11:35  


 
  以房助老更合民意

  最新消息稱,北京有望9月底出台《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其中“以房養老”可能不被提及,取而代之“以房助老”概念。

  “以房助老”核心要點是不必抵讓房屋產權,房子僅為養老輔助性選擇之一。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長李紅兵指出,“以房助老”不是讓老年人抵讓房屋的產權,而是通過讓渡現居住或空置房屋居住權,獲得基本養老金之外的更多養老資金。這被認為是探索新的養老保障制度新舉措。

  這其中政府應承擔首要責任。

  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認為,解決養老問題需國家、社會、個人共同努力,進行責任區分。“從長遠發展看,還是應由政府承擔最大的養老責任。畢竟很多老人沒有房子,如果過分強調‘以房養老’,人們會擔心政府不承擔養老保障責任。”

  同時,營造宏觀的政策環境和完善頂層制度設計至關重要。

  孟曉蘇認為,“以房養老”試點過程中,政府應制定具體可行的政策體系,完善相關房產評估、政策咨詢、糾紛仲裁、風險分擔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參與相關衍生產品的創新,使“以房養老”更符合我國國情,更能滿足多樣化養老需求。

  王振耀等專家表示,政府應完善房產評估、政策咨詢、糾紛仲裁等機制,並在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或保險初期,對申請人和經營機構給予一定稅收優惠;對於出現房價波動,引入由政府主導的保險機構或市場化保險公司分擔風險。

  從理念和規劃方面釐清“以房養老”在未來社會化養老格局的定位更重要。

  中國老齡科研中心副主任黨俊武表示,“以房養老”作為一種非主流的養老方式,“不會也不可能替代政府承擔的基本養老責任。”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指出,“以房養老”既不可能成為養老保障的主流方式,更不是應由政府主導的社會養老保險與養老服務的替代品,而只是讓老年人多了一種養老方式選擇。“因此,客觀上只與少數有需要的人相關,大多數公眾沒有必要過分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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