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4日電/由“關說案”引發的政治和法律效應越來越嚴重,越來越複雜。馬英九原本寄望憑藉特偵組透過電話監聽所獲得的王金平涉及關稅,向王金平“開鍘”,徹底解決“立法院”無法配合“政府”施政問題,誰知不但遭到王金平柔性對抗,透過司法程式“維權”,並在法院審理裁決中一輸再輸,而且反而暴露了特偵組和“檢察總長”黃世銘在查案過程中涉嫌濫權監聽,踐踏“憲政”體制,以及洩露司法機密,因而被“關說案”的主角柯建銘按鈴控告。昨晚,台北地檢署為偵辦黃世銘“洩密案”,以證人身份傳召馬英九、江宜樺和羅智強,並以被告身份傳喚黃世銘。
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此案發展下去,馬英九可能也將會涉嫌“教唆洩密”犯罪。雖然現在身為“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但在卸任後,必會被民進黨實行“司法追殺”,以為陳水扁“報仇”,倘若二零一六年是由民進黨的候選人勝選,還將難免會有牢囚之災。
這就將會創造兩個紀錄:其一是台灣實行“總統”民選後,先後三位“民選總統”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都身陷官司,其中陳水扁還被法院判決罪名成立並定讞,被投入牢房服刑。其二是馬英九先後兩次遭特偵組“陷害”,前次是特偵組主動作為,籍“特支費案”起訴馬英九,差點打爛馬英九的清廉“齋缽”,還差點令馬英九喪失參選“總統”資格;現在則是特偵組“無意”為之,間接令馬英九身陷官司。
在特偵組被揭發“監聽國會”後,事態十分嚴重。本來,馬英九如果不是過於“老實”,還可“側側膊,唔多覺”地混懞下去。但他前日偏要親上火線,接受周玉蔻的專訪,談到了一些細節,卻暴露了大問題。其一、特偵組是於九月五日 才簽結“關說案”的,但黃世銘卻在八月三十一日就向馬英九報告此案,這不但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甚至還觸犯《刑法》公務員洩密罪。不過,在這部份,馬英九尚可置身度外,儘管“檢察總長”在非公務時間、地點直接見“總統”,有違“憲制”精神,但仍可說是被動地“觸密”。其二、隨後,馬英九卻讓黃世銘留下監聽錄音的譯文,並立即電召江宜樺、羅智強開會研究“鍘王”,則是首置不應知悉的司法機密,則是涉嫌“教唆洩密”的問題了。馬英九此舉已經涉嫌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關於公務員因職務知悉或持有監察通訊所得應秘密之資料,而無故洩漏或交付的規定;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被侵犯公佈監聽資料的柯建銘與王金平等人,甚至可以依《通保法》有關洩漏監察所得資料的規定,向馬英九、黃世銘等人求償。儘管現在馬英九身為“總統”,按“憲法”規定享有刑事豁免權,司法機關當然不能偵辦,只能是以他為黃世銘“洩露司法機密案”的證,而遭司法機關傳召而已,但這也足以使尊嚴受損了,堂堂“總統”卻身為案件當事人而遭司法機關傳喚。
曾記否?當年陳水扁本人的貪腐案尚未被揭發,尚算是“清白”之身,而且其民意支持度還是處於支持與反對互相拉鋸之時,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在調查前一年花蓮縣長補選一宗涉及民進黨的懷疑賄選案時,認為陳水扁身為民進黨主席,應該清楚案情,故以“證人”的身分傳召陳水扁到庭,協助檢方調查。李子春此舉被民進黨內部認為是很荒謬的事,即使檢察官真的有這個動作,陳水扁也不會出庭。但按照台灣的法律,“總統”雖有刑責豁免權,但並未規定不能傳訊“總統”當證人。而且,在《刑事訴訟法》上,證人有出庭作證的義務,若經傳召,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可科以罰款並拘留,如果有事請假無法到場,檢察官將會持續傳訊,直到證人到庭為止。 因而也是讀法律出身的陳水扁,不得不放下“總統”的尊嚴,依時前往花蓮應訊,而李子春這位唯一敢在陳水扁任職“總統”時就傳召其出庭的檢察官,則名噪一時。而現在,馬英九也遭檢察官傳召了,但與陳水扁不同的是,他的民意支持度已低到不能再低,而且國民黨內也沒有人為他的被司法機關傳召而“保駕護航”。
從種種跡象看,馬英九是被黃世銘利用了。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黃世銘是意圖利用“關說案”,公權私用,“整”與其有私人恩怨的“法務部長”曾勇夫。而當時馬英九尚未知案情是否已經“做實”,只是一聽說“國會議長”涉嫌進行“司法關說”就暴跳如雷,並藉機“處理”王金平,處理手法粗糙。但想不到的是,黃世銘為了借馬英九的手撂倒了曾勇夫,採取了一些既有失“程序正義”又並不厚道的做法,結果讓馬英九自己也“誤上賊船”,導致今日“船破偏遇頂頭鳳”,騎“船”難下。可以說,特偵組繼六年多前以“特支費案”起訴馬英九之後,再次令馬英九陷入險境。
更令人扼腕的是,馬英九在事發後,聲聲句句要王金平拿出政治智慧,知所進退地正確處理“關說案”,但殊不知他自己的“政治智慧”卻被黃世銘擺了一道,中了黃世銘“借刀殺人”之計,而犧牲掉了曾勇夫。須知,曾勇夫自上任後,忠心耿耿地執行馬英九的指令,一改其前任王清峰的作風,也不理人權團體反對,毅然恢復執行死刑,為馬英九掙得不少掌聲;其後多次為馬英九做擋箭牌,拒絕陳水扁保外就醫,寧願被民進黨罵得臭頭。但如今,卻為一個案情尚未完全清楚的“關說案”,而被犧牲掉。連想到此前有幾位也是忠心耿耿的政務官,包括蘇起等,也是“一錯抵消十年功”,一點人情味都沒有。這真令人心寒,今後還將有何人為他賣命?
現在的形勢已很明顯,民進黨人為了要為陳水扁報仇,誓要把馬英九也弄下獄。馬英九現在享有刑事豁免權,不等於是卸任後就不能控告。從昨日有二十多名“民眾”向台北地檢署控告黃世銘,等於間接要讓馬英九“吃”官司的情況,就可見一斑。更難以令馬英九釋懷的是,連女法官都“欺負”他,連續兩次都判他敗訴,多麼的“沒有面子”(當然,這也反駁了“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之說)。因而有人私下議論,在馬英九民意支持度跌至谷底之下,連女法官也乘機落井下石,踏上一腳,可見其威嚴已經蕩然無存。
因此,有人懷疑特偵組在以“特支費案”起訴馬英九不成後,現在就以“關說案”所衍生的濫權監聽,間接要將馬英九再次拖入官司。儘管實情可能並非如此,而是巧合而已,但仍可發見,特偵組確是對馬英九不厚道。站在這個角度,馬英九真的是要考慮接納民進黨的意見,解散特偵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