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學生間誤會”
如此大規模的DNA采樣行動,濱城區公安分局的解釋是:為了偵破一系列宿舍盜竊案。該局宣傳科劉姓科長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今年以來濱城區已發生了38起學生宿舍盜竊案,被盜電腦35台、手機20多部,涉及資產20餘萬元,並且“從偵查的情況看,不排除學生盜竊的嫌疑”。
為了“盡快破案,排除學生間誤會”,濱城區公安分局決定採取DNA采樣的方式,找出犯罪嫌疑人。
“比如說我們在現場查到了一些血跡,那麼就有權力對嫌疑人進行身份認證。”劉姓科長說,公安機關在調查嫌疑人的時候,他們有義務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身份認證。
該局還提供書面說明稱,對高校“有關人群”進行DNA采集的根據是“刑事訴訟法關於勘驗、檢查等方面的有關規定”和“案件排查工作需要”。
刑事訴訟法第130條規定,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可以對人身進行檢查,可以提取指紋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樣本。
不過,全部本科男生都是嫌疑人?
中國政法大學偵查學研究所副所長肖承海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公安機關偵查案件一般要先排查,根據監控、調查現場遺留物、現場提取的腳印等信息,通過對比和排除,逐漸將範圍縮小至某一個人或某幾個人,“這一個或幾個人才能被稱為犯罪嫌疑人”。
在實務中,DNA采樣主要用來充實嫌疑人犯罪證據,用DNA尋找嫌疑人的情況很少。
而濱城區公安分局DNA采樣對象多達數千人。肖承海認為,該盜竊系列案應當處於排查階段但事實上又跳過排查階段,“他們事實上是在通過采驗(全部)本科男生們的DNA,尋找犯罪嫌疑人”。
“照這樣,如果有一個盜竊案發生在北京,是不是要采北京幾千萬居民的血來比對呢?”肖承海問。
這個簡單的過程也耗費不菲。2010年後,DNA鑒定的成本從200多元降低到100元以下,如此估算,采驗五千多名學生的成本也在50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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