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方在互毆過程中,向新這方雖然人少,但由於個頭大,出手狠,漸漸占了上風。在衝突過程中,雙方都被怒火衝昏了頭,眼看著一場惡戰繼續升級時,派出所民警趕到了現場,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
參與打鬥全部人員都被民警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在派出所時,偉義感覺到胸口像針扎一樣疼痛,疼得額頭直冒豆大的汗粒。被他叫來的另一個朋友就像漏氣的氣球一樣,耷拉著腦袋坐在椅子上,正痛苦地呻吟著。
兩人隨即被送往醫院救治,醫生給他們拍了片後發現,偉義左側有5根肋骨前端骨折,傷情經鑒定為輕傷。而其朋友經醫院診斷是右顳部頭皮下血腫,傷情經鑒定為輕微傷。
案發後,在民事賠償這個環節經協商對方賠償偉義3萬元,偉義也原諒了對方。
於華和偉義本以為自己這方被打傷獲得賠償,事情就算過去了,然而當冰涼的手銬銬在手上時,才意識到因為自己的爭強好勝,惹了大事,付出的不只是被打傷的代價,而是觸犯了法律。
2013年2月福州市台江區人民檢察院以偉義、於華、向新等10人犯聚眾鬥毆罪向福州台江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3年3月福州市台江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了一審判決,偉義和於華均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執行緩刑。其餘8人也都分別被判一年或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執行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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