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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洲承認收錢:別人給文章 沒看就署名發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0-26 10:44:41  


  中評社香港10月26日電/“如果我還有機會重新從事新聞工作的話,一定會遵守新聞工作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實、客觀、全面去報道新聞,不受利益的誘惑。”日前,身處湖南長沙第一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向辦案民警坦承,為顯示自己有能耐、獲取更多名利,其受人指使,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連續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大量失實報道,致使中聯重科聲譽嚴重受損,導致廣大股民損失慘重。陳永洲對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深刻悔罪,向中聯重科、廣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告誡同行“要以我為誡”。

  據新華社報道,這是記者25日從湖南公安機關獲悉的。目前,陳永洲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已被長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據介紹,2013年9月9日,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向長沙市公安局報案稱,2012年以來,新快報連續發表多篇署名為記者陳永洲的文章,捏造事實對中聯重科進行誣蔑詆毀,嚴重損害了企業的商業信譽並造成重大損失。經初步調查後,長沙警方於9月16日正式立案偵查。在掌握大量證據的基礎上,10月18日,在廣州警方的協助下,長沙警方在廣州將陳永洲抓獲。

  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陳永洲,男,1986年8月出生,2009年大學畢業後進入新快報社擔任記者至今。自2012年9月29日至2013年8月8日,陳永洲受人指使,根據他人提供的現成材料,在未經核實、也未對中聯重科進行調查採訪的情況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觀臆斷,編造中聯重科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畸形營銷、銷售和財務造假等問題,在新快報連續發表署名文章10餘篇,被互聯網大量轉載,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

  辦案民警介紹,2013年5月中旬,陳永洲接到中間人電話,要求以他的署名發表一篇關於中聯重科廣告費的負面報道,由於自己在出差途中,陳永洲便讓中間人直接和報社聯繫予以安排。幾天後,對自己發表過的文章從來不看的陳永洲對這篇署名報道卻格外關注,原因是這篇題為《一年花掉5.13億元廣告費 中聯重科畸形營銷高燒不退》的報道發表後,引發極大反響,中聯重科不得不發表聲明予以澄清。他對照原報道和中聯重科的聲明後發現,報社此前發表的文章實在是斷章取義。這篇報道將中聯重科2012年度年報中發生額約為5.128億元的“廣告及業務費等”歸類為“廣告費”,稱中聯重科招攬許多“公關人才”搞不正常的營銷。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湖南分所對中聯重科2012年度財務狀況進行嚴格審計發現,其中“廣告及業務費等”發生額約為5.128億元,該項費用除包含廣告費以外還包括差旅費、市場推廣費等,廣告費僅占其中20%。

  辦案民警介紹,2013年5月27日,陳永洲無視兩家正規會計師事務所對外公布的審計報告,在新快報發表題為《中聯重科再遭舉報財務造假 記者暗訪證實華中大區涉嫌虛假銷售》的報道,稱中聯重科華中區涉嫌虛假銷售和財務造假。該報道給中聯重科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中聯重科A股被迫停牌兩天,引起監管機構、股東、社會知名人士、廣大股民對公司財務、管理、銷售廣泛質疑和批評,公司不得不發布公告澄清。司法鑒定結果表明,公司A股、H股在5月29日超過行業平均跌幅而減少的股價市值為13.69億餘元人民幣,致使廣大股民損失慘重。對此,他“當時感覺很擔心,是不是捅了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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