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的殼,民營的瓤”
“我去年調查的南方水泥案例給我印象非常深,我覺得這個案例有一定的方向性示範作用。南方水泥的重組並不是簡單買斷民營中小水泥企業股權,實現國有化,而是通過整合、吸收、保留原民營企業部分股份和經理人,發揮其民營企業的活力。”周放生把這種重組模式叫做“央企民營”,“央企的殼,民營的瓤,吸收雙方的優勢,超過各自原來的那個體制,是一種雙贏的市場化選擇。這是將來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
2007年,央企中國建築材料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建材集團”)旗下上市公司中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3323.HK,下稱“中國建材”)通過組建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下稱“南方水泥”)的方式進入水泥行業,經歷了“從無到有”的過程,其發展壯大的方式是重組,重組的主要對象則是南方6省份(浙江、江蘇、安徽、湖南、江西、廣西)的民營水泥企業。重組後,南方水泥總資本100億元,中國建材持股80%、民營資本占10%、社會法人股占10%。
“至於股權結構,還可以調整,它是可以流動的、變化的,而不是靜態的。這就是所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混合所有制。”周放生說。
周放生在南方水泥調研中得到的數據顯示,重組之後,總部位於浙江的南方水泥的水泥產量達到了該省水泥產量的30%,銷售利潤率和淨資產利潤率都達到30%,每年分紅率達到15%。而當時整個水泥行業的利潤率水平是15%,一些被重組的民營水泥企業原來的利潤率只有5%。
“央企的實力加上民企的活力等於企業的競爭力。”中建材集團董事長宋志平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
宋志平同時還是中國醫藥集團董事長。2003年,中國醫藥集團也引入了民營戰略投資者——上海複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複星醫藥”),雙方合資成立國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99.HK),前者占股51%。合資公司於2009年在香港H股整體上市。
但是,國企母公司直接與民資合作,推進混合所有制,這樣的案例仍屬鳳毛麟角,更多的是在二級、三級,甚至四級公司的合作。在國資委監管的113家中央企業中,母公司層面的混合所有制更是仍未破題。公開資料顯示,只有中國聯通、上海貝爾、南方電網、國家核電技術公司和中國商飛公司等幾家中央企業為母公司股權多元化形式(多元化不等於混合所有制,股東大多是國有機構、地方政府、社保基金等,而不是民營資本),其他基本上仍是國有獨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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