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3日電/三名被告人分別為《今日早報》經濟中心副主任金某某、《都市快報》財經證券部主任朱某、《每日商報》經濟部首席記者樓某(女)。其中,金某某的涉嫌受賄金額高達332萬餘元。
據財新網報道,熟悉情況的當地人士介紹,在杭州當地媒體中,《今日早報》報道證券市場的歷史最悠久,影響也最大,其次是杭州日報集團旗下的《每日商報》和《都市快報》。這一點從三人涉嫌收受的賄賂金額也可見一斑。金某某數額最大,其次是《每日商報》的朱某,《都市快報》的樓某某金額最少,據稱,但也接近80萬元。
前述人士稱,在當地財經媒體圈,記者或媒體收受基金公司通過公關公司輸送的賄賂款是半公開的秘密。賄賂的錢款,有些是記者收了,有些是單位收了,有些是單位和記者分了。「其實,像紙媒這種平面媒體,收錢並不很多,收錢最多的是電視媒體上的那些財經報道欄目。」
這一醜聞爆發於2013年6月,最先是《今日早報》的金某某被抓。之後牽出其他一干人。據稱,此事牽扯面很廣,涉及媒體人、公關公司者眾。此案開庭,僅是這一醜聞進入司法審判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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