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說,按照鄉裡的流轉補償價格也很合適,每年每畝補償1000斤小麥,今年小麥收購價是1塊2毛6,一年能掙1000多塊錢。這跟農民種地的純收入差不多。同時土地流轉出來,農民還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打工,也可以出去打工。
對於農民不太情願流轉的現實陳某也承認。他說,農民不是很擁護,主要是宣傳力度不夠,農民也沒有算清賬。現在的困難就是,人們認識程度不一樣,有的工作好做一點,有的工作難做一點,需要做大量工作。
■ 回應
安徽國土廳:媒體誤讀文件
有土地方面的專家表示,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並沒有得到合法的確立。國家土地管理法對農村宅基地、農村建設用地有明確的限制。
《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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