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風田說,三中全會提出,賦予農民更多的財產權,其中就涉及退出權。但現在國家的法律就沒有明確農民宅基地的退出權,如果退出自己的宅基地去別的村莊買房子,法律是不允許的。
目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分兩塊,一塊是宅基地,另一塊是經營性用地,如鄉鎮企業用地。如果宅基地放開,等於小產權房開閘,房價要失控。經營性用地放開,目前的徵地壟斷就被打破,對於擁有壟斷權的基層政府來講,這等於動了他們的奶酪。
放開後農村集體與農民收益會大增。城市居民也會享受房價降低紅利。
農村建設用地不能流轉
河北大學中國鄉村建設研究中心研究員李昌平認為,農村建設用地不能流轉。
農村建設用地,法律規定只允許在農民內部交易,不允許去市場上買賣的。“這是底線。”
李昌平說,如今發展城鎮化、工業化需要土地,就應按照國家土地法律,進行“農轉非”。而現實情況是,有很多非法使用農村建設用地的情況,有很多小產權房出現,對於這些情況,國家應該嚴厲打擊,進行處罰。而不是以改革的名義,讓他們轉正,這等於把前面的法律都否定了。
李昌平認為,農民的宅基地如果可以進入市場交易,對於大量有錢人是好事,而對於農民來說並非有利。如果宅基地進入市場,土地價格將降低,如今的土地價格是因為管制才這麼高,放開後,土地就沒有價了,農民的宅基地將更不值錢。
李昌平說,現有的土地法律法規,從憲法到土地法、基本農田保障條例,土地征用管理條例是一套完善的法律體系。如果集體土地可入市交易,將打破整個土地法律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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