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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在諮詢之前訪港跟社會各界交流。 |
中評社香港11月22日電/文匯報22日發表社評說,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日抵港時表示,這次訪港免不了涉及基本法及政改問題,樂意跟大家交流。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與李飛見面後表示,雙方談到政改問題,他指出政改唯一框架是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針對反對派指李飛來港交代政改的框架是“鳥籠普選”,袁國強強調絕對無“鳥籠”。事實上,2017年特首普選成敗的關鍵在於是否依法辦事,而這個“法”就是基本法及人大決定。如果香港一些人硬要離開普選的法律規範另搞一套,搞公民提名等不符合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方案,甚至以“提前佔中”要脅特區政府和中央,就必須承擔葬送和扼殺香港普選的全部責任。
社評說,李飛在諮詢之前訪港跟社會各界交流,約見不同團體和人士,其中包括反對派人士,顯示中央重視各方意見,再次展現中央落實普選的決心和誠意,也有利於將政改諮詢納入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法治軌道,確保普選能夠順利落實,避免走彎路。然而,反對派卻聲稱李飛來港是想以法律為名,將“鳥籠政治”框架加諸港人身上,封殺“公民提名”建議,公然指“所謂法律意見,其實就係唔想香港有真普選”。反對派將基本法視為“鳥籠”,將所謂“真普選”凌駕於基本法之上,這不僅是對法治的蔑視和踐踏,而且必然葬送特首普選。
基本法是特區一切權力的來源和所有制度的根基,特首的普選辦法必須受到基本法的規範。根據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制定普選辦法的規範包括:一要符合基本法的根本宗旨和立法目的,尤其要符合基本法關於政治體制規定的原則,必須尊重中央對普選問題的主導權和決定權;二要符合基本法第45條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具體規定,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委員會參照基本法附件一有關選舉委員會的現行規定組成;三要正確理解和堅持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規定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制度,由提名委員會實行機構提名產生特首候選人;四要符合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及其有關解釋的規定,特首普選辦法必須嚴格按照“五步曲”法定程式制定。制定普選辦法,只要遵循已定的法律規範,特首普選是不難落實的。但如果離開法律規範,普選就必然走彎路甚至走上絕路。
社評說,反對派如果堅持要爭取違反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真普選”,那就是不折不扣的將特首普選引入絕路的“假普選”。他們必須對由此產生的嚴重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