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統一登記要邁幾道坎?
——不動產登記制度發揮更大作用,需要身份認證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相配合
雖然不動產統一登記意義重大,國務院也明確了不動產統一登記的任務、分工和時間表,但要真正實現登記機構、登記簿册、登記依據和信息平台“四統一”目標,並非易事。
“法律依據不統一的問題首先要解決。”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不動產學院副院長黃偉說,目前對不動產進行登記,各部門都有自己的法律依據,又出台了相應的部門規章。“這些法律法規政策有不少交叉、重叠的地方,應盡快梳理評估,做出調整。”
除了法律要調整,登記機構如何順利實現統一,也面臨不小挑戰。現在,國家部門層面統一登記職責已基本明確: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行業管理和不動產交易監管等職責繼續由相關部門承擔。專家指出,由於這些不動產實行的都是屬地登記,下一步關鍵是地方如何操作。“統一登記機構這個工作,在地方如果單靠國土資源部門,基本上很難推動。”西安市國土資源局地籍處處長張博認為,必須要在中央統一督導下,明確由地方主要領導牽頭落實,才能打破部門利益阻隔,將不動產登記盡快統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