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合作機制的長期性。應定期舉行雙邊對話,因為建立正式的安全對話與合作機制,可以帶來長遠的利益。
4、通過合作實現安全。當前海洋安全問題如海上犯罪、海洋污染等問題,已經無法通過單邊行為來處理,急需合作處理,共為主體共同採取行為。尤其是在兩岸間,海洋合作安全,並不一定要建立正式的或有拘束力的機制或組織,而是可以經由循序漸進的方式,逐步實現機制化的海洋安全合作。此即本文所謂不斷創造兩岸共同安全架構的互信2.0政策工具。⑤
兩岸關係如從新現實主義(neo-realism)論述,則強調國家權力與軍事力量是國家安全的最佳保障,所以彼此會不斷集結資源,追求自身安全,而兩岸關係勢必由彼此間權力力量的相對層級來決定。如以建構主義(construction principle)觀點,則認為通過建構的行為規範、原則以及共同分享的信仰,以便影響和規定行為者間的具體行為,以及如何運用合法手段去獲取利益與價值。
筆者強調的“兩岸互信2.0”是以社會主義(socialism)合作、分享與互助思維來詮釋當前兩岸合作安全的需求,因為社會主義除了強調各盡所能,各取所需之外,更強調的是互助合作與分享,更甚者是包容與平等對待的先驗思維。誠如之前ECFA暨《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的簽定,適足以證明兩岸之間更需要合作安全的社會主義思維,去鋪陳兩岸間的互助與安全合作關係。
尋求最佳的戰略定位需要一套具有前瞻性的戰略思維,適時抓住機遇,統籌兼顧,多謀善斷,及時開啟“政策之窗”。在當機立斷的同時,當然不能為眼前利益而犧牲損害長遠利益。過去台灣的戰略思維亦是以新現實主義(neo-realism),強調軍事安全的聯美制中,使台灣成為美國第一島鏈的要塞。然而,面對後美國時代的來臨應如何自處?持續尋求美國的支持,是否能獲致對台灣有利的結果?還是在中美競合中,重新定位台灣的戰略平衡?這的確需要具有前瞻性的戰略思維,指導政策的推行,以便應付詭譎又複雜的爭議問題。
筆者認為,後ECFA時代的到來,台灣必須正視台海形勢已然改變。傳統冷戰思維也應重新定義,必須追求的是動態的、與時精進的均勢,而非建立在“對抗與封鎖下的冷和平”。對台灣而言,應以“互信2.0”的戰略思維,思考如何重新找到中美兩方競合下的著力點,就如中亞小國吉爾吉斯基於自我戰略利益考慮,奉行典型的多邊外交,一方面鞏固與俄羅斯的傳統戰略關係,另一方面也與美國積極發展戰略合作,讓美俄兩國均在境內設立軍事基地,同時與兩強軍事合作之下,為自己爭取到不少的利益。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