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述的回顧“合情合理的安排”的失敗範例,告訴了一個簡單的事實,兩岸之間“合情合理的安排”的可行性,在於我們在邏輯上必須回答,而且在行動上必須處理好以下的問題:
第一、所謂“合情合理”是“合”誰的“情”,“合”誰的“理”?
第二、“合情”與“合理”可能同時實現嗎?如果是否定的,如何選擇?
第三、要得到兩岸之間“合情合理的安排”的答案,勢必通過平等協商,假如一方不願,或不能協商,有可能有“合情合理的安排”的答案嗎?
首先任何現代化政府政策的提出,必然是經過許多官僚系統的作業流程,重大的政策,還有“智庫”的介入先前作業,從資訊的蒐集、分析、討論、研判再作出多種建議,再到官僚體系中的會議、評估等等理性主義的過程,因此,政策的出台,必然是“合情合理”,至少從自己的角度是被認為“合情合理”。這一點表現在兩岸領導人的兩岸對策宣示中,更是如此。那麼何以總是得不到預期的“合情合理”回應呢?這裡至少有兩個障礙:一是認識不足;二是不自覺地合我的“情”,合我的“理”。
從認識不足來看,兩岸由於長時間的隔絕而且在相互醜化,以至雙方在自己心中都存在著己方所形塑的“對方”,而且根深蒂固地認定對方,就是我所形塑的樣態;兩岸開放交流之後,雙方並未開放自己的認知,反而是從雙方的差異去更多的強化自己原本的“對方”,證成“對方”以驗證自己的“正確性”,其結果交流並未增加認識,這樣的認知局限下所作的建議和決策,自然不易獲得自己期待中的回應。
從合我的“情、理”來看,主要是源自每個人,每個法人必然有自己的立場或原則,這些立場和原則往往就是構成“人、我”差異的一部分,從而也是自己認知事物的起點,以本文的“兩岸關係”為例,例如“一個中國”的立場或原則,就是北京當局自我認知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實台北當局如果不是中國國民黨選錯了領導人,以至後來的政黨輪替,則中華民國的“一個中國”的立場和原則,也是不會輕易改變的,當然兩岸對“一個中國”的內涵各有不同。因此當我們講“合情合理”的時候,自覺或不自覺地是合我的“情、理”出發,去兼顧對方的需求,而兼顧的方法也只能是解釋的調整,但無論如何自己的立場或原則不可能也不應該放棄。如今兩岸關係的困難就在於北京當局的立場或原則,恰是台灣民進黨所極力要迴避的立場或原則,而中國國民黨的接受也是在口頭上而已。是以雙方的“合情合理的安排”的難度,是以難以想像的。
其次在“合情”與“合理”之間的選擇性,顧名思義而言,“合情”是偏重情感,而“合理”則重在理性原則,以兩岸經貿關係來看,基本上在大陸比較還是講政治“合情”原則多於經濟“合理”原則,從而我們才能看到兩岸之間,在短短五年簽妥了19項協議,如果兩岸之間也是以經濟理性作為合作原則的話,恐怕就不是現在的成績。所以在兩岸的經濟關係上大陸是探“理在情下”的處理方式,而台灣也坦然接受;現在的問題是當兩岸論及政治關係時,大陸的作法顯然是理在情上,即一中原則是不變的立場和原則;而台灣方面亦復如此,於是兩岸都覺得自己講的東西只要有道理,加上雙方並不互信,因而這裡能談“情”的空間就十分有限。而任何的頂層設計,必然從自己的“合理性”為基礎,結果此一設計,不論多浪漫、多誘人,只要有“合理性”為基礎,一切設計就不可能成為事實,而此一現象,隨著兩岸認同差異化的增強,所謂“合情合理的安排”實有越來越不可能的趨勢,是以兩岸的政治關係的安排,只能先求“合理”。
所幸在“合理”上,兩岸所談同樣是國家或主權,依據歷史和現實的經驗只有在談判中尋找解決的可能性,而以兩岸關係的特殊性在雙方沒有定位之前,又不可能有政治談判,特別一開始就企圖以“一國”去包括兩個平等政權的設計,不論是現在的、進行時的或是未來的都是無法啓動的。所以現今兩岸開創了兩種可能:一是兩岸兩會模式;二是陸委會和國台辦模式。前者在過去五年已有成績,但是仍不足以啓動政治協商;如今又有了“陸委會”和“國台辦”模式,此一模式的背後代表的是,兩岸間進入在“主權沒有爭議,治權啓動協商”的新階段,其實這就是兩岸關係合理化的開始。既然進入了合理化的初始階段,則現階段的“合情安排”就有可能慢慢浮現,特別是在美國不橫加干預或強力阻止的情況下,這樣就有可能邁向現階段的“合情合理的安排”。由於台灣會有政黨輪替的變化,因此,現階段的“合情合理的安排”,有可能因不同的政黨掌權,而遭中止、擱置,或行政杯葛、或擴大解釋,以致出現兩岸之間的緊張,是以現階段的“合情合理的安排”也不是沒有變數的。縱無上述的內因,外在結構、形勢的變化,也可能導至階段的“合情合理的安排”面臨重新安排的問題。
其三是假如一方不願,或不能協商,可能出現什麽樣的“合情合理的安排”答案:從台灣的現狀來看,由於台灣的兩黨在兩岸關係的假設前提上南轅北轍,相距甚遠。以民進黨新近公佈的“2014對中政策檢討紀要”,(中國事務委員會通過“2014對中政策檢討紀要”之附件檔案,2014-01-09)來看,當前的民進黨在兩岸政策,開了半年多的會,最後得出一個完全沒有任何亮點的“紀要”。(民進黨對中政策謝長廷批:迴避,2014-01-10;郭正亮:民進黨對中政策回到原點,2014-01-10,美麗島電子報,江浪/整理)中共的“國台辦”對“紀要”的評論是“它依然頑固堅持「一邊一國”的“台獨”立場,無視台灣各界對兩岸關係發展的主張和呼聲,以所謂“國家安全”阻礙兩岸正常交流,以所謂“核心價值”煽動敵意和對抗。」(民進黨頑固堅持“台獨”立場,2014-01-10)在此情況下,民進黨的保守,如果越有機會在台灣選舉中獲勝,則對兩岸關係的長期和平發展的制度化,也就產生越不利的影響。不但民進黨和北京之間,不可能對話,甚至影響到泛綠智庫與大陸智庫的交流和對話。當然在思考兩岸間“合情合理的安排”時,不能在野和執政有可能出現巨大的落差如七十年代美國的尼克森,九十年代印度的瓦杰伯伊(Atal Bihari Vajpayee,1924年12月25日,三度任印度總理,兩人在選舉時高舉反共、反中的大纛而獲勝,就任後均開啓破冰之旅,拉攏與北京的關係),以右派起家贏得政權與左派妥協。然而更大的可能性是兩岸之間,屆時再次出現溝通的障礙,兩岸間的一方“不願或不能協商”的情境下,則“合情合理的安排”的可能性如何?
我們以為一旦官方中止交流,就不能不強化在兩岸民間,尋求搭建兩岸民間組織之間“合情合理的安排”的途徑和方法,特別是兩岸民間組織(所謂“民間組織”就是從組織的角度看,不以“國家”為典範的團體組織,它不擁有任何強制權力,其主要特點是共同目標、自願參與、平面結構。)共處國際社會的“合情合理的安排”。兩岸民間組織在國際社會的共享,一方面可以繞過主權的議題,也可以探討合作的方式與可能,從而建立工作互信,以便於為未來官方的國際社會的共享提供參考。而兩岸民間組織,特別是有著共同目標導向的利他型的民間團體,應該是最有合作可能性,因為真正於利他的目標的話,參與的多少必然和目標的完成成正比,其他的問題特別是政治議題,自然就不是考量的範圍,何況有些兩岸的事務必須通力合作,例如生態議題,海洋議題,疾病管制、全球化議題、文化議題等都必須從兩岸民間合作到共同邁向國際,或是從合作到跨岸組建團體協同努力,這都可能是兩岸民間的“合情合理的安排”。
結論
從以往的經驗來看,歷來按所謂“合情合理的安排”設計的方案,如一國兩制,一國良制,一屋兩室,一中兩國,一國兩區,一國兩席,特殊兩國,一邊一國,都從來沒有實現過。何以至此,原因在於當我們認為需要合情合理的安排時,其潛台詞就是現行的狀態,是不合情合理的,那麼不合誰的“情、理”,肯定是我的“情、理”,不會是不合對方的“情、理”,否則對方自己會調整;既然是不合我的“情、理”,則新設計的方案必定是我認為“合情合理的”;既是我的“情、理”,對方肯定猶豫或拒絕。所以中共“十八大”才提出,“希望雙方共同努力”尋找“合情合理的安排”。既是雙方共同努力,我們就應該首先尋找“共同努力”的方法,方式,然後才能破除合我的“情、理”的設計局限性。
所以本文以為,“合情合理的安排”從“雙方共同努力”出發,先尋找定義、設定過程,才能出現雙方可接受的“合情合理的安排”。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4年2月號,總第19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