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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外媒:人大代表建議修改人民銀行法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3-04 13:58:55


 
   
  出台規章界定互聯網金融業務邊界
  
  在互聯網金融建議方面,根據業務內容和性質,周學東建議認為可以分為以互聯網支付為代表的支付結算類,以P2P平台和眾籌融資為代表的融資類,以及以金融機構創新型互聯網平台、基於互聯網的基金銷售為代表的投資理財保險類等三類業務形態 ,是傳統金融的有益補充。
  
  但中國現行法律規範中,對支付結算類互聯網金融有《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等人民銀行規章進行專門規範。除此之外,對融資類和投資理財保險類互聯網金融的機構屬性、業務活動均無法律規章進行明確定位和專門規範。

  部分互聯網金融業務模式,尤其是融資類互聯網金融業務,如P2P網絡借貸的“理財產品”、“債權轉讓”,以及股權制眾籌融資等新型業務模式,可能突破現有監管邊界,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甚至可能觸及非法集資、非法經營等法律底線。
  
  他建議現階段,國家總體上應當支持和鼓勵互聯網金融創新和發展。互聯網金融始終在創新和發展的特質決定了對其監管的基本原則應該以包容和鼓勵為主,監管措施也應根據其發展的不同階段而定。
  
  但“一行三會”應密切關注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動態,根據互聯網金融的不同發展狀況、風險程度採取有針對性的規範措施;適時出台監管部門規章,界定互聯網金融業務邊界。
   
  加強央行經理國庫的事中監督職能
  
  2012年7月,全國人大公布了預算法修正案二審稿,並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但預算法修正案二審稿對人民銀行經理國庫體製作了模糊處理,也未明確甚至是取消了國庫對預算收支行為的事中監督權。
  
  為加快建立法治型、服務型、透明型預算,他建議必須從健全權力制衡和監督機制、真正實現國庫單一賬戶等方面對預算法進行完善。因此,要明確堅持人民銀行“經理國庫”體制不變,進一步加強人民銀行經理國庫的事中監督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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