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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現場(中評社 廖梓達攝) |
中評社北京3月10日電(記者 林艷 廖梓達)10下午3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全文如下:
2013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全國檢察機關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決議,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順應人民群眾對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權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檢察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積極投入平安中國建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認真履行批捕、起訴等職責,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積極參與社會治理,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依法嚴懲嚴重刑事犯罪。深入開展反分裂、反顛覆、反恐怖鬥爭,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和暴力恐怖犯罪。密切關注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領域出現的新情況,突出打擊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犯罪,嚴懲以報復社會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個人極端暴力犯罪,批准逮捕嚴重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毒品犯罪嫌疑人500055人,提起公訴580485人。依法懲治侵犯婦女兒童和農民工、殘疾人、老年人合法權益的犯罪,與有關部門共同制定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嚴厲打擊性侵幼女、校園性侵等犯罪行為,起訴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嫌疑人2395人。全年共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879817人,提起公訴1324404人。
注重化解社會矛盾。在嚴懲嚴重刑事犯罪的同時,對涉嫌犯罪但無逮捕必要的,決定不批捕82089人;對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決定不起訴51393人,比上年分別上升2.8%和34.3%。完善檢調對接、刑事和解機制,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輕微刑事案件、過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誠悔罪並獲得被害人諒解,雙方自願達成和解協議的,依法決定不批捕、不起訴,或建議人民法院從寬處罰,促進矯正犯罪、修復社會關係。全面推行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和檢察文書說理制度。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完善民生服務熱線,加強檢察長接待、視頻接訪、下訪巡訪、巡回檢察等工作,真誠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共辦理群眾信訪47.9萬件次。加大檢察環節司法救助力度,對13681名生活確有困難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親屬提供救助。
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加強檢察環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積極參與對校園周邊、城中村等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專項整治。依法懲治利用網絡實施誹謗、敲詐勒索、淫穢色情、詐騙、賭博和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等犯罪,規範網絡秩序,淨化網絡環境。堅決打擊暴力傷害醫務人員等涉醫犯罪,切實維護正常醫療秩序。修訂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規定,實行專人辦理、社會調查、合適成年人到場、附條件不起訴、犯罪記錄封存等制度,幫助失足未成年人改過自新。推動有關社會組織和企業為涉嫌輕微犯罪的外來流動人員提供幫教、心理矯治和勞動技能培訓,平等保護其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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