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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曹建明(中評社 廖梓達攝) |
二、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力度,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堅決貫徹中央關於反腐敗鬥爭的決策部署,強化辦案措施,注重犯罪預防,促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嚴肅查處各類職務犯罪。全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同比分別上升9.4%和8.4%。突出查辦大案要案,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挪用公款100萬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871人,其中廳局級253人、省部級8人。開展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立案偵查涉及民生民利的職務犯罪34147人。嚴肅查辦以賄賂等手段破壞選舉、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深挖執法司法不公背後的腐敗犯罪,查處以權謀私、貪贓枉法、失職瀆職的行政執法人員11948人、司法人員2279人。加大懲治行賄犯罪力度,對5515名行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比上升18.6%。強化境內外追逃追贓工作,追繳贓款贓物計101.4億元,會同有關部門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762人。
健全職務犯罪舉報、查處機制。拓展人民群眾舉報腐敗犯罪的渠道,構建來信、來訪、電話、網絡"四位一體"舉報體系。加強舉報線索集中統一管理,規範流轉程序,及時核查處理。健全偵查一體化機制,統一指揮協調重大疑難和跨地區案件。最高人民檢察院對387起重大職務犯罪案件掛牌督辦。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正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嚴格落實"十個依法、十個嚴禁"的要求,防止因執法不當影響涉案單位正常生產工作秩序,保障涉案人員和企業合法權益。
結合辦案加強職務犯罪預防。在完善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的基礎上,推行專題報告制度,認真分析重點行業、重點領域職務犯罪發案特點、發展趨勢,提出防治對策,為反腐倡廉建設提供參考。加強案件剖析,向發案單位和相關部門提出防控風險、完善制度的建議3.9萬餘件。深入開展預防宣傳,加強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設。完善全國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聯網查詢系統,提供查詢148萬餘次,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和個人被禁止市場准入或降低資質等級,推動健全社會征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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