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29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發布公告,接受了王守業提出的辭去全國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王守業的代表資格終止。當年,解放軍軍事法院一審宣判。
由軍事審判機關管轄軍人犯罪的案件,是世界主要國家通行的做法。在我國,軍事法院作為專門人民法院,是國家設立在軍隊中的審判機關。根據國家司法權統一行使的原則,軍事法院依照法律規定或授權確定管轄範圍,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監督指導下履行審判職責。
在管轄範圍方面,軍事法院對軍內人員犯罪的案件依法行使審判權,軍內人員主要包括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士兵等。
根據現行體制,中國的軍事法院分三級設置:基層軍事法院,大軍區、軍兵種軍事法院,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其中,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是最高審級,其職權包括審判正師職以上人員犯罪的第一審案件等四類。
有媒體報道認為,無論是軍事法院還是地方人民法院,審理刑事案件都要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律規定。因此,軍事法院在庭審過程中的主要程序和一般法院大同小異,也有法庭調查、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等必要環節。刑事訴訟法還規定,案件受理後兩個月內宣判,最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重大複雜案件,如果經上一級軍事法院批准,還可以延長三個月審限。
觀察
因涉軍事秘密 軍內反腐案較少公布細節
2010年,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副主任、解放軍原副總參謀長劉鎮武上將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軍隊一直重視反腐問題,打擊腐敗的力度甚至比地方還要嚴厲。外界對軍隊反腐力度感受不夠,主要是因為反腐案件都是在軍隊內部系統查辦,不對外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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