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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華潤山西併購:價值2.8億執意出65億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5-01 11:04:32


 
  更值得注意的是,由於雙方簽訂協議之時,金業集團手中中社、紅崖頭兩礦的探礦權已經過期,華潤電力或僅用支付2700萬元就可直接獲得兩礦探礦證,根本不需支付65億對價。

  “事實上,在同煤集團重組金業集團這兩個煤礦資產時也遇到探礦證無效的問題,當時國土資源廳曾給同煤集團回復。”有同煤集團內部人士告訴記者。

  而根據2009年11月15日,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出具的 《關於中社紅崖頭井田探礦權延續轉讓及劃定礦區範圍意見的函》顯示,中社和紅崖頭兩礦的探礦權分別已於2007年12月29日及2009年1月24日後過期。

  對此,國土資源廳建議省政府在本次資源整合過程中,在(同煤集團)補繳金業集團前期未繳付的2749.76萬價款後,將上述兩個探礦權區域內的煤炭資源直接配置給同煤集團,由同煤集團申請取得采礦證。

  這意味著,昔日已經獲得政府整合批覆的華潤電力,或有機會享受同煤集團同樣待遇,以2700萬元補繳費,即可獲得上述兩個礦資源及采礦證。

  由此,整個礦業併購背景已經清晰,彼時已經獲得當地政府批覆的華潤電力實際上最少僅需支付2800萬元即可獲得中社、紅崖頭兩礦采礦權,最多僅需支付2.8億元即可獲得原相、中社、紅崖頭三個礦采礦權。但華潤電力最終繞過政府批示文件,執意以市場化評估方式,最終多支付高達62億元予金業集團,而整個過程無疑已涉嫌國有資產流失。

  從79億到123億:額外支付的44億

  頗為奇怪的是,華潤電力不僅堅持以65億評估價堅持交易,在後續的收購過程中,還額外付出高達44億元對價,致使整個交易價格實際上由79億元驟升至123億元。

  《企業重組合作主協議》顯示,2009年2月9日,華潤電力旗下山西華潤聯盛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華潤”)簽訂三方協議,約定華潤聯盛、中信信托和金業集團分別以49%、31%、20%出資比例,成立太原華潤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原華潤”),並以該公司為主體,收購金業集團十個資產包股權。該筆收購對價不高於79億元,此外太原華潤還要承擔起原金業集團資產包不超過13.69億元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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