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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華潤山西併購:價值2.8億執意出65億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5-01 11:04:32


 
  此外,早在2010年1月,同煤退出重組金業集團之時,同煤、金業集團和華潤電力簽署一份三方協議,其中同煤集團在重組過程中前期支付的4.4億墊付款將由新成立的公司(即日後的太原華潤)承擔。

  最後,記者從工商部門獲得的《華潤信托·焱金1號集合資產信托計劃股權質押合同》顯示,2011年3月,金業集團以太原華潤20%股權(該股權對應註冊資本僅為8億元)違反信托計劃制定原則,從華潤電力母公司——華潤集團控股的華潤深國投信托手中,獲得26億元貸款。(詳見本報“山西金業質押8億股·華潤深國投豪放26億元”)而根據知情人士透露,上述貸款至今仍逾期未償還。

  由此,上述三筆將有太原華潤額外支付,或以其股權質押得到的金額合計已經高達44億元,整個交易對價實際上升至123億元。

  失效交易持續進行

  一邊是中社、紅崖頭探礦證遲遲未交付,一邊是總計高達123億的巨額支付款項,對於這筆多付了將近65億的礦產交易,華潤電力卻在長達四年時間中始終執著推行。

  2010年5月,太原華潤和金業集團簽署了《資產轉讓協議》,明確約定三個煤礦的采礦證應在三個月內(即2010年8月31日之前)辦理到太原華潤名下,否則金業集團應返還華潤方支付的所有價款並向華潤電力支付收購對價20%的違約金。

  另一邊,2010年以後國內煤炭市場行情一路下跌,煤炭價格由最高2000元每噸一路下滑至400元到500元低點,這意味著,當初在高點收購的金業集團煤礦評估價也相應發生變化。

  但在對於上述缺失兩個探礦權的無效交易,華潤電力和太原華潤既未選擇中止交易,又未讓對方支付違約金,而是按原協議堅持履行。及至三年後的2013年9月,華潤電力姗姗發布公告《山西煤礦的最新資料》,稱太原華潤已經於2013年9月3日取得了山西省國土資源廳頒發的中社井田和紅崖頭井田的探礦權證。太原華潤會繼續獲取簽署煤礦的采礦權證的程序。

  對此,華潤電力小股東法律代表、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若劍指出:“為什麼從2010年2月簽署協議到2013年9月長達三年半的時間內都沒有取得兩個煤礦探礦證。並且,太原華潤至今未取得采礦證,華潤電力為什麼卻不追究金業集團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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