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日電/大律師公會本周初提出其政改意見書,《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兼全國政協委員胡漢清認為有助釐清相關法律框架,但不認同公會意見指不能限制候選人數目,認為若果“若干名”是《基本法》立法原意,就需要正視。他又指《基本法》沒有原則性規定必須要取得過半數提委會委員支持,但自己則偏向認為要採用“軟性全票制”。
據星島日報網報道,胡漢清、公民黨主席余若薇、全國人大代表王敏剛昨日出席電台節目討論政改。胡漢清表示,大律師公會提出的政改意見,有助釐清相關法律框架,“就是不要推倒提委會,一定要在這機制內達至國際公約”,有助日後社會討論。他認為在提名入閘階段,公民推薦及提委會可以雙軌並行,以選出參選人,因為只要提委會有權不作提名,公民推薦並不影響提委會權力。
不過,他指出,大律師公會的意見忽略《基本法》方針政策,包括循序漸進及實際情況,又認為《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提出“若干名”候選人數目是對的,認為若果“若干名”是《基本法》立法原意,就需要正視。
他又指《基本法》沒有原則性規定必須要取得過半數提委會委員支持,但自己建議認為要採用“軟性全票制”,委員有權投約干票而非硬性規定投全票。
余若薇則表示認同大律師公會提出的很多政改大原則,但認為細節上是有灰色地帶可以爭拗。對於公會否定公民提名,她認為公會最大的堅持是提委會要有廣泛代表性及最大程度市民參與,但如果否定有很大支持的公民提名,是存在矛盾。她又批評“過半數”方案是篩選,操控選舉。全國人大代表王敏剛自認保守,支持“過半數”方案以提高認受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