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專家:國家需要對“失獨家庭”承擔責任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5-07 09:28:52


 
  8、新京報:問題是這種傾向性和價值性的判斷也容易把“國家責任”虛化了?

  楊建順:反過來看,這種宣示也很重要,因為宣示後相關政策、立法才有推動力。“給予必要的幫助”,但給多少?從具體的家庭受到的損失、痛苦進行評估,進行不同的分檔。

  除此之外,社區也應該是很重要的主體,但現實中往往不發揮作用,這種情況下國家應該承擔更重的義務。

  防止“國家責任”虛化,最終的解決之道還是那句話,應該在社會保險和社會保障方面下功夫,這是最重要的一部分。

  9、新京報:目前衛計委認為“行政補償沒有法律依據”。你也同意該說法,那麼“於法無據”是否合理?

  楊建順:在國家發展的過程中,法律還有很多的空白,空白肯定是不合理的,但人類的發展總是有過程的,失獨的問題沒有凸顯出來之前,立法者不能預測到這個問題。

  現在已經意識到失獨的問題,所以應該盡快立法。但立法沒有那麼快,需要相關部門重視、立項、調研、起草、聽證會等,需要人力、物力、時間的投入,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何況,我國目前立法的任務很重,就失獨問題能不能單獨立法,也很難說。

  我建議分步走,先制定政策,各個地方按不同的情況可以制定地方政府規章、地方性法規,在失獨情況比較嚴重的地方,可以進行試點,之後,全國性的立法就有了可能性。

  因此從務實的角度講,專門立法不太可行,但可以在現有的法律中進行有益的補充來解決,盡可能地形成一些文件,規範性文件在解決問題上有便捷性,這樣才能慢慢推動立法。

  10、新京報:曾有學者建議建立“國家計生家庭風險保障基金”,此舉是否可行?

  楊建順:這個建議很好,但從制度的架構上講,一定要有可持續性,有公平、平等的理念貫穿其中。

  給付和徵收是相對應的,行政給付主要是通過徵收來實現的,也就是納稅,國家給需要幫助的人以幫助,但需要納稅人的錢。在給付的過程中也不能一刀切,不同家庭情況不同。

  所以,關鍵不是支持或不支持,而是如何運作行政給付,大家能不能接受“國家計生家庭風險保障基金”,接受才能去做。

  從價值論的角度講,可以考慮把目前的社會撫養費拿過來當基金,如果把這一塊能用起來,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應該是很不錯的選擇,但現實中有沒有可操作性,還是未知數。尤其是“社會撫養費”自身的問題也一直沒有得到解決。(新京報)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