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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中國學者:“宗教寬容”需國家權威的保障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5-23 00:44:11


 
  謂予不信?殷鑒不遠——稍早一點有印巴分治期間對遷徙途中外教平民的殘害、殺戮,稍晚一點有前南斯拉夫境內以不同宗教、教派信仰劃分的3個民族的成員,昨天還是和睦相處的鄰居、同事,轉眼之間刀槍相向、你死我活。在無數血淋淋的事實面前,善良真誠的思想家、宗教家們關於“宗教寬容”、“信仰對話”、“全球倫理”、“普世價值”的滔滔宏論、諄諄教誨,顯得那樣執著卻又無奈,那樣充滿了悲劇色彩!

  “宗教寬容”的中國歷史文化傳統

  然而,對應於奉行“宗教不寬容”比主張“宗教寬容”的時間還要更長一些的西方國家歷史及其一神教背景,有一個形態迥異、赫然獨存的“宗教—文化—政治”傳統,周行不殆於東方土地上幾達兩千年之久,給“國家權威與宗教寬容的關係”這樣一個現代性命題提供了一個來自中華民族文明發展進程的“錯峰”觀照對象,這就是中國社會中儒、釋、道三教的長期共存。

  中國是有著悠久歷史文化傳統的文明古國,宗教是這個傳統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漫長的歷史年代中社會意識形態的主要支撐點,只是它並不像基督教在西方中世紀那樣“一柱擎天”,而是由儒、佛、道“三足鼎立”,形成一個極為穩定的架構。古代中國不需要獨立的神權體制象徵性地授予世俗政權合法性,帝王及其權力本身就是冥冥中存在最高神聖意志的證明。儒教以事實上的國家宗教的身份,承擔了以“天命”說解釋皇權乃至整個權力結構神聖性來源的責任,使貌似世俗之身的帝王、地方官員直到宗族首領,只要獲得了那個名分,就自然獲得了儒教宗法禮制體系內等級不同的神權,分別得以“代天宣化”、封賞神明和在祖靈崇拜的名義下發號施令。這樣的政教制度避免了西方中世紀雖然“神權至上”但因教會和政權兩條線交叉運作而產生的矛盾衝突,也就有可能不實行像西方中世紀單一教會介入世俗權力領域所必然出現的排他性宗教政策,而創造出一種以“神道設教,兼容並蓄,以政馭教,以教輔政”的宗教政策為保證的政教關係模式。在這種模式之下,任何宗教只要接受儒教所規定的政治社會倫理原則,都可以取得生存空間,有的還可能享受官方宗教的特殊待遇。隨著這些宗教,尤其是傳統的佛、道兩教的加強,儒教的社會核心價值指導地位更得到加強,封建統治的“軟實力”也得到加強;同時,這些宗教的存在,又彌補了儒教對於信仰個體而言彼岸指向相對空疏的不足。從這樣的角度看待傳統中國社會文化環境中的宗教群體,甚至可以說幾乎所有的社會成員都被包含在一個“大儒教”的群體之內,大多數佛、道教信仰者實際上是這個群體當中具有雙重身份或具有複合信仰的一部分特殊群體。就此而言,如同中華民族被稱為是“多元一體”一樣,中國宗教的傳統格局也可以稱為是“多元一體”的。

  古代中國的歷史表明,儒教長期居於社會主流意識形態中心位置,佛、道二教之於儒教是同處於國家皇權架構下的輔助關係和功能互滲互補關係。儒教所以擁有得天獨厚的優越地位,是由於它從成教之始就致力於向以皇權為首的封建宗法秩序系統提供蘊含神秘主義意味的合理依據,佛教、道教固然不乏“後發優勢”,但主要並不表現在這一方面。

  儒教從上古巫覡宗教傳統中承襲了原始的人格神即“天”的觀念,加以進一步道德化、氣理化的塑造,使之成為皇權“正統性”和“正義性”不言而喻的邏輯元點。自從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後世的封建帝王個人可以篤信佛教,或者偏愛道教,可以因此對佛教或道教有一時性的褒此貶彼甚至廢此興彼,如梁武帝之佞佛、“三武一宗”之毀釋、宋徽宗之崇道,但沒有誰願意放棄儒教從堯舜禹湯文武周孔說起的“道統”話語體系給其朝其人戴上的光環,更沒有誰敢於或者能夠從根本上否定儒教所安立的政治社會倫理原則。到了南宋以降,儒、釋、道三教融通合流的局面更加成形,封建國家運用三教為政權服務的手法更加圓熟,佛教、道教再沒有遭到大範圍的抑制。元世祖忽必烈曾有過對道教的短暫衝擊,那主要是為了在太祖成吉思汗優容全真道之後平衡道教與佛教的發展態勢,緩解激烈的教產衝突,還有提升漢地以往闕如的藏傳佛教之地位等特殊的文化考量因素在內,其規模頗為有限,手段也多有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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