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意味著反腐成本更高,難度更大。因為腐敗面擴大了,而且涉及很多細分領域。過去,無論是體制內監督還是體制外監督,基本上都是監督重點領域重點部門,但今後,監督恐怕要全覆蓋了,否則,就會出現監督漏洞,出現一些預想不到的腐敗,帶來更大的損失。這對反腐工作是巨大挑戰。
其三,不管什麼部門出現腐敗,都要從根本上來反腐。比如,公開所有部門官員的財產,“清水衙門”的官員自然不能逃避監督。再比如,在預算編制、審議、決算、審計等環節強化各種監督,尤其是詳細公開各種資金信息,腐敗官員再狡猾,也逃不出好獵人的眼睛。
也就是說,要以最壞的想象來監督權力、治理腐敗,應該以“世間沒有‘清水衙門’”的態度與決心來監督大小部門、大小權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