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6日電/被告許仕仁出任香港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期間,經常為政府排紛解難,獲得“橋王”美譽,外界一直對他有良好印象。當他卸任行政會議工作後,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曾以政府名義向他發出感謝信,讚揚他對政府的貢獻。昨日控方展示這封信,指當年曾蔭權亦未必知道許仕仁涉嫌受賄,但這信的通訊地址或有可能成為許仕仁收受新地利益的佐證。
揭許住禮頓山豪宅
據大公網消息,該感謝信在2009年1月20日發出,內容是曾蔭權讚揚許仕仁提供多項有用提議,形容許仕仁是一個可靠、有洞察力的官員,很珍惜與他同事期間建立的友誼。發出此信的時間,正與本案犯案時期重疊。由於許仕仁與涉案的郭氏兄弟,一直成功隱藏涉嫌賄賂的行徑,當年的行政長官曾蔭權,對身旁這得力助手涉嫌受賄全不知情,因此仍高度讚揚他。
該信揭示當時許仕仁的通訊地址為跑馬地禮頓山某相連豪宅單位,此豪宅便是由新地安排,給予許仕仁免租入住優惠的涉嫌行賄利益之一。
另外,在2002年9月13日,許仕仁出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期間,積金局曾經向許仕仁發出信件,當年的通訊地址亦為該跑馬地禮頓山豪宅。
控方在開案陳詞中提及,陳詞內容隻為控方提供的案情,方便陪審團了解情況,並非正式證據,提醒陪審團庭內證人口供及物證,才是真正的證據,陪審團研究案情時需要以證據來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