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發展網絡涉串謀犯罪
陳健民揚言,會就當局拒絕其公司注冊考慮司法覆核,據本報了解,當局立場十分明確,絕無理由容許企圖犯法的組織注冊成為合法公司,即使打官司,當局亦會奉陪到底。同時,有關當局正調查佔中行動的海外捐款中,有否涉及洗黑錢等勾當,“如果涉及洗黑錢行為,不但佔中秘書處有問題,連借出戶口的‘民主發展網絡’也有串謀洗黑錢之嫌,一旦定罪,兩個組織的董事都要負上刑責。”
陳健民聲稱,目前借用其他團體的戶口收取捐款,若團體不再借出戶口,佔中將失去收取捐款的渠道。
香港民主發展網絡於2002年7月成立,由一班學者、宗教界、醫生、律師、社工等人士發起,但由於都是自己友,該組織根本不會拒絕借出銀行帳戶,不過,佔中秘書處使用他人銀行帳戶作籌款,已然涉嫌串謀犯罪。
律師張國鈞解釋,佔中秘書處借用“民主發展網絡”的銀行帳戶募捐,其實兩者都觸犯法律,“佔中發起人屢次聲稱行動‘不可能不犯法’,確證其行為本身是違法,也因為這個原因,公司注冊處才不準許其注冊,但他借別人的帳戶籌集資金去做犯法的事情,講明是佔中之用,其實已涉及犯罪行為。”
立法會議員鍾樹根舉例說,如果有一班人要成立一間“劫富濟貧公司”,開宗明義會做違法的事,雖然美其名是劫富濟貧、伸張社會公義,但在政府已因其將要犯法而不讓他注冊成立公司,如他仍要籌款進行其違法的事,且借用他人的銀行帳戶去籌錢,“好明顯這是籌集資金去犯法,這個就構成串謀犯罪了。”
律師指借戶口籌款有問題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借人帳戶的行為本身也好有問題,因為“民主發展網絡”是合法登記的社團,登記時要向政府講明社團成立目的,其目的主要是論政,但佔中秘書處的成立目的卻是佔領中環,兩者並不一樣,這樣明顯有矛盾和抵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