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9日電/中共廣東省紀委對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原局長李永恒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李永恒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決定給予李永恒開除黨籍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早前消息:
據新華網廣州12月14日電 廣東省紀委通報,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永恒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李永恒於1975年進入稅務系統工作,曾任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深圳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