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教授鄭秉文說,此次改革路線圖清晰,表示了堅定改革的決心,將帶動公務員的相關條例出台。他說,養老金並軌後涉及的籌資機制問題,根據財政撥款類型不同,面臨挑戰主要有三:一是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將或多或少增加中央和地方財政支付;二是部分於上世紀90年代改革的事業單位,先期進行了繳費,由於歷史原因改革沒有徹底進行,它們與“從零開始”的單位不盡相同,如何處理是個問題;三是差額或零撥款的事業單位,一旦啟動改革,事業單位人員需要繳費,其收入肯定要降低,或將遭遇改革阻力。
不少受訪者還認為,僅僅對照現有的條例,事業單位社保改革是沒法落實的,還需要有很多相關配套措施,譬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問題、合同聘用問題、公開招聘問題、競爭上崗問題,都與事業單位究竟怎麼繳社保、如何改革養老保險制度密切相關。
值得注意的是,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待遇和退休公務員的待遇差距目前有擴大的趨勢。上海市社科院城市與人口發展研究所研究員胡蘇雲介紹說,由於現行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制度屬國家保險模式,個人不繳納任何保險費,實行統賬結合的改革方案後,已經退休的部分職工和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賬戶上沒有積累基金,同樣形成空賬,這部分資金就構成了轉制成本,其中“中間人”是改革的焦點。
有學者測算,按照8%的個人繳費率,如果3000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月平均工資2500元,每年空置的個人賬戶中少繳費用達720億元,財政承擔的壓力較大。
胡蘇雲說,社會保障制度也並不等於平均主義。在健全和完善基本的社會保障制度之餘,根據退休人員繳費年限、繳費水平,“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體現養老金一定程度的差異也是應該的。
胡蘇雲認為,隨著我國逐步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未來我國養老保障制度改革或將借鑒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中的基礎養老金由中央政府統籌的方式,對不同“軌道”上的養老保險都採用基礎養老金中央政府統籌,加權部分由地方、企業、個人等自行進行選擇,在構建一個全國統一的、水平差距不大、相互銜接的基本養老保障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多層次、多維度的養老保障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