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7月,南昌鋼鐵旗下的上市公司長力股份(此後更名為方大特鋼)公告稱,江西省國資委及南昌鋼鐵,就南昌鋼鐵改制事項多次與相關方面接觸,擬於近期出售江西省冶金集團公司持有南昌鋼鐵57.97%國有股權。
資料顯示,南昌鋼鐵的前身是1958年所建的南昌鋼鐵廠,1995年,根據當時江西省體改委文件,南昌鋼鐵改組為國有獨資的南昌鋼鐵有限責任公司;2001年,由國有獨資公司改制成為多元投資主體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為江西省冶金集團公司、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分別持股57.97%、37.78%、4.25%。
8月初,南昌鋼鐵分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和職工代表大會,《南昌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改制重組實施方案》及職工安置方案均獲通過。17日,南昌鋼鐵57.97%的國有股權轉讓正式在江西省產權交易所掛牌,掛牌價9.1億元。
據江西產交所公布的受讓方條件包括:2007年、2008年及2009年1—6月,連續盈利及資產總額不低於100億元,淨資產不低於40億元,資產負債率不高於60%。而在當時看來,鋼鐵行業受經濟危機影響整體表現不佳,整體資產負債率也在60%以上,如按上述條件實施,數家鋼鐵企業未戰先敗。
然而,根據方大集團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底,其總資產達110億元,淨資產60.4億元,營業收入突破130億元。方大集團此時旗下已有一家上市公司——方大炭素,其2008年報顯示,資產負債率低於50%,每股收益0.9525元。
對於此次股權轉讓,寶鋼、華菱鋼鐵及江西新餘鋼鐵等眾多鋼鐵企業都曾進行過洽談,而對於上述條件在市場人士看來,似乎是專門給作為競購者之一的遼寧方大集團“量身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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