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通過“立法院”的實質事前審查造成“行政院”對兩岸協議指揮權的事實萎縮,將一個本質上是行政事務的法規命令導入政黨政治的漩渦,並通過這種政黨民主將其規範化,不但在實質上有可能削弱兩岸交往所需要的公共理性和互惠正義,而且將這種削弱造成的例外政治以法律審查的形式予以規範化,取得法律的效力。例如民間版提出“立法機構對於籌劃中的兩岸談判,可以要求行政機構提出締結計劃,並有權叫停談判的進行”、“對於仍處於擬議階段的計劃書,立法機構也可以提出修正、附加意見和保留”,這些實質上既是對兩岸協議法律性質的誤解,也是對行政權和政策積極性的傷害。
王旭認為,從這個意義上講,建立在兩國論基礎上的立法主導體制只能將“條例”引向例外政治的深淵,並假借規範化的外衣而獲得法律的庇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