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利說,他和兩名陪同人員當時敲了敲出口的門,對保安人員說自己趕時間,要求從出口進入航橋登機。直到機場安保部門聯繫他時,布朗利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布朗利承認自己犯下了“無心之失”,作為交通部長本應更加了解安檢規定,因此引咎辭職。“乘飛機晚點並不是忽略安檢的藉口。”
儘管約翰·基沒有接受布朗利的辭呈,但還是在公開場合表達了對布朗利的失望。
類似案例很多。在公共出行方面,新西蘭政府高官受到嚴格監督。
前總理海倫·克拉克2004年在南島遭遇交通堵塞延誤行程,為趕到惠靈頓觀看一場英式橄欖球賽,車隊以200公里每小時的速度“狂飆”,嚴重超過新西蘭公路限速100公里的規定。這一行為受到媒體和反對黨嚴厲批評,車隊的兩名工作人員最終獲判違章駕駛。
(消息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