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6日電/大三學生房某為實現夢想來京進了音樂、演藝圈,卻發現身邊有些嫩模在從事陪吃、陪睡的行業,於是他和同學、朋友等3人冒充“警察抓嫖”,收取兩名女子的“罰款”28萬元。
昨天下午,房某被指控招搖撞騙罪在朝陽法院受審,與他一起受審的,是房某的大學同學劉某和房某的老鄉付某。
公訴人指控,2013年12月30日20時許至31日3時許,房某等三人在朝陽區某酒店一個房間內,冒充朝陽公安分局民警,以“抓嫖罰款”的方式,分別騙取20歲的女子小吳和23歲的女子小遲19萬元、9萬元。
公訴人認為,3被告人的行為構成招搖撞騙罪,建議法庭在4年至5年量刑。
庭審時,房某表示,作案是和同學劉某策劃並實施的。
但劉某全盤推翻此前的供詞,稱“案發時我在家睡覺,房某他們給我打電話,我不明白怎麼回事”,為哥們義氣,在電話裡冒充成“劉隊長”。
庭審最後,因聽說如果沒有如實供述罪行,將面臨從重處罰,劉某又表示認罪,“我還是個學生,對法律不懂,我承認我犯了招搖撞騙罪”。
該案未作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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