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各地類似規定通常以通知形式發布。而通報批評、取消評優、扣減績效分值等,也是頗為常見的懲罰措施。今年4月,重慶石柱縣城鄉建委黨委書記周洪在會場接打電話。除了上述懲罰措施外,還被責令向縣政府寫出深刻的書面檢討。
不過,西部某縣縣委辦一名工作人員也坦承,在當地違反會風會紀的通報中,因打電話被點名的並不多。“遇上這事,領導提醒後改了就算了。通報中也沒點名,僅是泛泛而談。”
還有比通報更“強硬”的。廉政瞭望記者獲悉,湖南某縣1年前開始實行“打電話被發現者罰站”,效果很明顯,“參會的都是領導,丟不起自己和單位的臉。”不過,該規定卻因“是否侵犯幹部尊嚴”受到爭議。此前,有其它縣實行“開會打手機一律收繳”,也引起爭議。
同樣引起爭議的還有2008年4月,鄭州市上街區規定“開會期間,電話鈴響一次罰200元,接打電話一次罰500元”,就被一些公務員及律師指責為“以罰代管”,“太隨意了”甚至“涉嫌違法”。官方連忙澄清,區政府制定規章不違法,只是為了改會風,孰料又引起“罰款去向”的質疑。官方稱,將把這些錢捐給貧困學校。
上街區新規出台不久,就有1名幹部因電話鈴響被罰款200元。讓人意外的是,區長朱是西也因前一個會開晚了導致後一個會遲到15分鐘,被認定為“曠會”,被罰500元。當地記者隨後探訪發現,此方法儘管爭議不小,但收效的確明顯。
不言而喻,開會時,下屬打電話被領導發現並過問的話,很可能對個人前途產生影響。
唐穎還見過更厲害的“會場發飈”。那是一名剛履新的縣級一把手,兩次強調會議紀律後,有人的手機又響起來。該一把手拍桌而起:“誰的電話?”無人敢承認。一把手立即讓工作人員封鎖會場,將所有參會官員的手機收走,查“未接來電”,最終將目標鎖定在一個中學校長身上。此外,所有此前接打過電話的官員也被查出。
這名中學校長被通報批評後,被安排上電視道歉,有群眾看到後到縣紀委舉報,紀委查出了他涉嫌違紀,很快被免職。
什麼會上打電話易“中槍”?
多名官員告訴廉政瞭望記者,八項規定出台前,參會者在會場打電話是常有的事。領導在會場做何反應,與其職務、個性特點、當時心情、會議內容等相關,是下屬們饒有興趣的觀察點。
2007年4月,烏魯木齊召開文物普查小組總結會,會上,參會的副市長李光輝突然打斷市文化局黨組書記王曉燕的講話,大聲問:“下面誰在打電話?開會時請把手機關掉!”台下一時鴉雀無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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