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8日電/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8日對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玩忽職守案作出一審宣判,對童名謙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早前報道】童名謙涉嫌玩忽職守罪受審 當庭認罪求輕判
京華時報7月25日消息(記者裴曉蘭)昨天,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涉嫌玩忽職守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出庭受審。據悉,童名謙當庭認罪,並請求輕判。
檢方指控,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童名謙在擔任中共湖南省衡陽市委書記、衡陽市換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衡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臨時黨組書記和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期間,作為嚴肅換屆紀律第一責任人,在衡陽市人民代表選舉中,先後接到多名省人大代表候選人、衡陽市及所轄縣市區領導幹部關於省人大代表候選人存在送錢拉選票問題的反映,未採取有力措施深入核查、制止拉票賄選行為蔓延,致使省人大代表選舉發生嚴重的賄選,在選舉後未依紀依法嚴肅查處,應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刑事責任。
此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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