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5日電/英國FT中文網今日刊發學者鄧聿文評論文章《中國政協實質參政的可能空間》認為,中紀委書記王岐山近日出席政協常委會,並做了反腐報告,引發各方解讀。不過,幾乎所有的解讀都把重點放在王岐山的反腐表態上,而忽略了其對政協本身的忠告。但王岐山對政協應“多關注政治制度建設”的建議,無論對當下還是未來而言,對改造政協,加強政協在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乃至形成具中國特色的政治架構,都值得思考。
據大公網報道,王岐山不是第一個參加政協常委會並做報告的政治局委員和常委,本屆政府以來,就有張高麗和汪洋先後參加了政協會議,分別就“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以及“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做了報告。但就政治議題做報告的,王岐山可能是第一人。
而相對政協過去常委會的主題多為經濟類,本次安排討論“深入落實八項規定精神,以優良的黨風政風帶動民風社風”,顯然偏政治類。這可以看做有意加強政協對政治議題的討論。
政協的全稱是“政治協商會議”,顧名思義,政協應該以“政治協商”作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事實上,政協三大職能的首要一條就是政治協商,正鑒於此,一些學者曾設想,把政協改造成類似西方國會的上議院,因為西方國會的上下兩院職能和選舉方式不同,上議院一般是通過委任、指派和推薦等間接方式選舉議員,且其立法功能一般也少於下議院,頗有點類似於中國的政協。但這個設想,至少在可見之將來,不具可行性。原因在於,執政黨不想把中國的“國會”搞成兩院制,而且,政協現在也沒有立法權。
因此目前談到對政協的改造,就是要把它放在中國特定的體制框架內去考量,宜作為整個體制變革的一部分推進。一種觀點認為,儘管執政黨提出,中國不是多黨制國家,不宜實行西方式的三權分立;可這並不等於中國不需要分權和制衡。中國需要形成一套適應中國國情但卻也能起到西方多黨競爭和三權分立之效果的分權和制衡機制。這就是中國特色的政改之關鍵。
建立這樣一個分權和制衡體係,是將黨委變成決策機構、政府變成執行機構、人大變成監督機構、政協變成建言機構。黨處於決策地位,通過人大讓黨的意志變成法律,政府則執行黨的決策和人大法律,並對人大負責,人大除制定法律,進行重大人事的選舉和任免外,日常最重要的功能就是監督黨和政府的決策和執行是否有違法之處,而政協集中社會各方精英,為國家的發展建言獻策,議政協商,提供資政參考,確保國家政策和法律能夠反映多數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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