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從事媒體行業的大學同學看了他的微博,被“驚出一身冷汗”,勸他再也不要寫,“實在憋不住,給你留塊版面,寫寫普法專欄”。他的妻子也時常勸他,不如只做好自己那一畝三分地的工作,制度的問題,自然有上面的人解決。
他卻控制不住,用何文凱自己的話說,官場的行事準則和內心的真實想法,常常使他陷入一種戰鬥般的拉扯和糾結,微博算是一個出口。現實中,這種“戰鬥”的精神,也時不時地在他身上閃現。他曾正面頂撞為某個當事人充當說客的市領導:“我保他,我自己就犯了濫用職權罪,你能保我嗎?”
那位領導當時雖然沒說什麼,但何文凱懂得,在官場上,他的拒絕會被理解為更深一層的含義,“意味著你已經不在他的‘戰壕’裡了”。“不規範的權力就像一個魔爪。”他說,“隨時隨地可以伸向你的領域,對你正常的執法行為進行干預。這是最讓人難受的。”這樣的現象不少。有時候,一個案子從接手到最後法院判決,求情和干預的電話就沒停過。“打電話、發短信、遞條子、找說客,方法應有盡有。”
他說,他一直在想盡辦法咬住法律的底線。這股勁兒來自從業之初,法律帶給他的震撼。“第一次參與辦案,就參與了死刑的臨場監督。”他回憶,那天下著小雨,押送犯人去刑場的路上,警笛凄厲的鳴響和百姓眼中的敬畏,讓他瞬間感覺到法律那種神聖不可侵犯的力量。
在他還是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的一名科員的時候,曾經為了依法辦案,惹怒了一名職位遠高於他的官員。他第一次感覺到:在一部分人眼裡,相比於行政級別,法律的力量太過微弱。那是一起盜竊銷贓的案子,嫌疑人所在單位卻顯出了力保的態度,迫於壓力,批捕遲遲無法進行。何文凱決定親自去逮捕,他在嫌疑人單位大門口被攔下,等了一下午,負責此事的官員才姗姗來遲。
聽說何文凱只是一個科員,對方態度傲慢地說:“你有什麼資格跟我講這事?叫你們市長、書記過來!”何文凱說:“市長、書記都不是司法人員,而我是。”他的話激怒了對方,他被斥責為“囂張”。“你更囂張!”何文凱也“發飈”了,“作為一個幹部, 居然敢抗法、敢藐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我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辦事,你憑什麼,有什麼資格、膽量抗拒法律?”
現在回想當時的勇氣,何文凱覺得那是一種法律氣質,不需要特別營造。面對弱勢群體,堅持法治,是一件更不容易的事情。在上思縣人民檢察院任檢察長的時候,何文凱遇到過不少給他下跪的上訪戶,更有甚者,抱住他的大腿不放,甚至以死相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