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日電/半月談編者按:最近,“政治生態”成為一個熱詞。一般來說,政治生態,指的是一個地方政治生活現狀和政治發展環境的集中反映,是黨風、政風、社會風氣的綜合體現,其核心是領導幹部的黨性、覺悟、作風,其要求是風清氣正。今年6月30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體學習時指出,加強黨的建設,必須營造一個良好從政環境,也就是要有一個好的政治生態。最近,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黨政領導頻頻提出淨化、優化政治生態,這在當下反腐語境中無疑具有特殊意義:人們對反腐的期待不僅僅是抓幾個人、解決幾起腐敗大案那麼簡單,而是要著眼整體、利在長遠,要立足於“淨化生態”的宏大視野使黨風、政風、社會風氣根本好轉,最終營造一個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
政治生態問題的重要性,在當前一些腐敗窩案集中發生地表現得更為明顯。如山西呂梁、廣東茂名、湖南衡陽、安徽蕭縣和泗縣等地,均發生系統性、塌方式腐敗,這些地方政治生態中正常的規則、風氣、導向均遭到腐敗分子與腐敗現象的嚴重破壞,亂象叢生,給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一系列負面效應。而在這些地方進行“災後重建”、淨化政治生態的路徑選擇同樣具有標本意義。本刊特組織多路記者,對這些地方的基層政治生態問題進行了深度調查。
多地基層政治生態遭嚴重破壞
最近,呂梁腐敗窩案震動山西。正在接受調查的山西原省級領導聶春玉、杜善學、白雲曾先後在呂梁任市委書記、副書記,而呂梁市級領導也有多人被調查。同時,多位呂梁本土富豪被帶走調查。官商勾結、權錢交易、買官賣官是呂梁腐敗窩案的典型特征。
今年初,湖南衡陽發生破壞選舉案,包括時任衡陽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紀委書記、組織部長在內的衡陽一大批黨員幹部在案件中嚴重失職、瀆職、違紀,人數近500人……
近期,廣東省委通報了茂名腐敗案,茂名原市委書記周鎮宏和其繼任者羅蔭國、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原副市長陳亞春、原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朱育英、原市委政法委書記倪俊雄等人落馬,涉案人員包括省管幹部24人、縣處級幹部218人。
在安徽蕭縣,因2012年原縣委書記落馬,“牽連”100多名幹部被免職,暴露出該地政治生態被“關係經濟學”嚴重侵蝕:以原縣委書記為核心,以禮金為維繫關係的紐帶,人數多、涉及面廣,上至縣委常委,下至普通幹部。蕭縣被免職的幹部包括縣政協主席、副主席、縣人大副主任、副縣長等縣領導班子成員,縣財政局長、交通局長、教育局長等十幾名縣直單位領導,全縣23個鄉鎮中的近20名一把手。
在安徽泗縣,因涉及原縣委書記晏金星貪腐案,當地先後有40多名幹部被免職,其中大部分是鄉鎮一把手和縣直單位一把手。
在上述幾個地方,腐敗官員“一挖一大片,一提一大串”,顯然已不是個別人、個別部門的問題,而是當地政治生態整體上由表及裡都出了問題:表面是一把手“領銜”買官賣官,深層次是官商同盟圈、官場利益同盟圈代替了正常的基層政治生態圈,權錢交易、“劣幣驅逐良幣”的潛規則代替了正常的幹部選拔規則,基層政治生態被污染的嚴重程度令人觸目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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