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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議員何俊仁及黃碧雲在與傳媒茶敘上表示,將在立法會中展開不合作抗爭,要港府“付出代價”,一嘗“不可管治”。 |
中評社香港10月7日電/大公網發表評論指出,“佔中”不僅肆意霸佔公共道路、癱瘓交通要津,日前更被媒體揭發,多達三百人曾在未獲得批准情況下,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內肆意進出、留宿及通宵逗留。根據立法會相關規則,任何訪客進入大樓只能從事與立法會事務及工作相關的活動。但顯而易見,這批“佔中”者在立法會議員包庇之下公然違反相關法例,這不僅僅是知法犯法,是對法治原則的破壞,更是對立法會尊嚴的侵犯。眼下的立法會幾成“作案指揮部”,反對派儘管打著“民主”口號,但實際上卻是在踐踏“法治”根基。堂堂立法會大樓竟然淪作違法者的違法作案場所,“立法者”包庇“違法者”,這是對民主政治的莫大諷刺。
反對派每每掛在口中的是“立法會不容侵犯”,平日辯論時,更將立法會制定的相關法例視作最高標準,攻擊特區政府。然而,極其諷刺的是,肆無忌憚破壞法治的恰恰是反對派自己。前日有媒體揭發,立法會綜合大樓遭大批“佔中”者的肆意濫用設施,將莊嚴的立法會大樓當作“佔中”的“作案指揮部”。
據報道,“佔中”啟動後,“禍港四人幫”成員: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鉻、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以及公民黨主席余若薇,分別進駐立法會綜合大樓的8樓和9樓,而且經常緊閉該兩層會議室大門,似在討論不可告人的事情。報道指出,4人並非立法會議員,要由“街工”梁耀忠、工黨李卓人和張國柱、公民黨陳家洛和“公共專業聯盟”梁繼昌帶進大樓。
不僅如此,李卓人、社民連“長毛”梁國雄及教協葉建源的助理,多次把學聯及“學民思潮”成員送進大樓,包括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及副秘書長岑敖輝,以及“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該人士並指,“佔中”啟動後的每晚,多達300名反對派人士不理示威者餐風飲露,自己在有冷氣、有食物和有瓦遮頭的大樓內過夜,“大佬”睡在會議室及辦公室內,“卒仔”則睡在5樓、8樓和9樓走廊,又用水樽甚至衛生巾墊住房門,避免每次都拍卡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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