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雙方認為,政治組織、政黨以及中國全國人大和德國聯邦議院間的交往是中德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予以促進。
10.雙方強調,願本著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利共贏的精神尊重彼此重大利益,增進相互理解,加強政治互信,確保雙邊關係長期穩定發展。德國重申堅持一個中國政策,尊重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11.德國歡迎中國和平發展並為維護和促進國際與地區安全作出更大貢獻。雙方歡迎擴大和深化歐洲一體化、亞洲區域合作以及以更加公正、合理的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雙方強調各國人民之間和平相處、相互理解與共同發展的重要意義。
安全政策合作
12.加強雙方在中國-歐盟防務合作中的協調與配合,繼續保持中德防務戰略磋商和國防部工作對話,深化兩軍專業交流和人員培訓合作。
13.探討並逐步開展在聯合國框架下的維和合作,繼續開展在人員培訓、後勤支援、人道主義援助等領域合作,積極推進雙邊和多邊反海盜合作及相關的海上演練。
14.加強在打擊跨國犯罪、非法移民等方面的務實警務合作。
15.恐怖主義是人類共同的敵人,雙方重申反對和打擊恐怖主義的共同立場,兩國安全部門將繼續深化反恐合作。
16.雙方高度重視網絡安全,推動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通過定期網絡磋商加強維護網絡安全和打擊網絡犯罪的交流,增進兩國在網絡安全領域的互信與合作。下輪網絡磋商將於明年年初在中國舉行。雙方支持加強對互聯網在線通信的反監控保護合作。
法律合作
17.雙方願加深對彼此發展道路的理解,增進政治互信。雙方強調促進和保護人權與法治的意義,願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礎上,按照協商一致原則,在關鍵和重點領域加強不間斷的人權對話和法治國家對話。
18.最近一屆中德高級年度法律研討會於2014年9月在德國萊比錫舉行,兩國將積極推動2015年舉辦下屆研討會,並大力落實2013年4月9日在中國杭州簽署的《中德法律交流與合作協議實施計劃(2013年-2015年)》。中德法律合作項目在2014年底期滿後將繼續開展。
19.雙方未來將在法治國家對話框架內,結合各自法制建設的發展情況和需要,更加重視並加強法律實施領域的交流合作。為順應這種發展,雙方願通過繼續開展法治國家對話,進一步促進法律職業人員經驗交流和培訓。
20.為加強在個案舉證方面的合作,雙方應繼續推進中德刑事司法協助條約談判。
21.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同德國聯邦內政部在合作議定書基礎上,在過去20多年中就公務員法制建設以及依法行政方面進行了卓有成效的經驗交流,這是中德法治國家對話重要組成部分並將繼續開展。
二、互利共贏:可持續的經濟發展和金融領域合作
雙方強調中德經貿關係是雙邊關係核心組成部分。雙方為此開展務實合作,致力於建設開放性世界經濟,推動全球貿易自由化和相互開放投資,反對貿易和投資保護主義。中德均為出口強國,倡導國際市場公平競爭條件,支持嚴格遵守世貿組織規則,支持開放、公正、透明的多邊貿易體制,推動多哈回合談判盡早結束。雙方一致同意,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繼續拓展全方位經貿關係,共同發展,共同繁榮。
中德兩國實行負責任的經濟和金融政策,為全球經濟、金融關係的穩定作出貢獻。雙方的目標是,在國際財政、金融和貨幣等議題上加強協調(通過二十國集團、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為國際金融和貨幣體系改革作出創新性貢獻。雙方將在有兩國央行參與的定期中德高級別財金對話機制框架內加強協調。德方歡迎人民幣在國際金融和貨幣體系中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雙方支持法蘭克福人民幣離岸市場的繼續發展。
經濟
22.雙方強調中德經濟顧問委員會作為雙邊經濟關係新機制和“第二軌道”的積極意義。中德經濟顧問委員會在2014年7月7日召開的首次會議上為兩國政府首腦提出了一系列建議,兩國政府將對此予以研究。
23.中德經濟聯委會及下設工作組將為推動未來兩國經濟關係發展作出貢獻。雙方同意,改革聯委會工作,使其針對性更強,效率更高。
24.雙方同意,本著平等和對等的精神進一步擴大廣泛的經濟關係。雙方將為在對方國家落戶的中德企業提供更加公平的待遇,特別是在參加政府招標方面。雙方認為,公平的市場准入和保護知識產權對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企業繁榮具有重要意義。
25.雙方致力於順利締結目標高遠的中歐投資協定,該協定將明顯改善市場准入,且具有較高的投資保護水平。依據《中歐合作2020戰略規劃》,成功簽訂目標高遠且涵蓋投資保護和市場准入的中歐投資協定,可為著眼長遠就簽訂一項全面深入的自由貿易協定開啟談判鋪平道路。
26.支持世界貿易組織。雙方認為,應強化世貿組織作用,它為國際貿易自由化提供了穩定的法律框架,“巴厘一攬子協議”為完成多哈回合談判提供契機,雙方將更加致力於推動落實世貿組織《貿易便利化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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