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反腐“第二戰場”
周淑真和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都表示,今年以來,我國多次釋放將海外追逃作為中國反腐“第二戰場”這一強烈信號,其中包括展開“裸官”治理,中紀委新設國際合作局,以及今年7月開始打響的全球追逃追贓“獵狐行動”。
“在‘獵狐行動’的背景下,簽訂《北京反腐敗宣言》,表明跨國反腐的力度越來越大,追逃範圍越來越廣。”李成言表示,十八大以來的高壓反腐成效顯著,反腐要求必須封堵貪腐官員的“後路”,“必須讓貪腐官員意識到,沒有‘避罪天堂’,不論逃到哪裡,雖遠必究。《北京反腐敗宣言》的簽訂能起到足夠的震懾作用”。
此外,受訪專家們還認為,《北京反腐敗宣言》的實際成果在於推動信息共享。
“過去跨國反腐合作面臨一個重大障礙,就在於各國執法機關不能及時共享信息,跨國腐敗集團正是利用了各國間的信息不對稱,大肆進行跨國洗錢、轉移財產活動。”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表示,《北京反腐敗宣言》呼籲成員經濟體根據各自法律,加強與腐敗官員及其非法所得跨境活動相關的信息共享,以最大限度地打擊腐敗、賄賂與非法資金流動,抓住了問題的關鍵。
■ 觀點
跨國深度反腐還存幾大障礙
北大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表示,《北京反腐敗宣言》的通過,表明APEC成員在跨境反腐合作方面達成了共識,有合作意願,但是跨境反腐的深度合作並非一份宣言就能全面達成,“比如有觀點稱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不再會成為貪官的‘避罪天堂’,這種說法為時過早,還有待於進一步溝通協調”。
李成言強調說,2011年央行披露的數據顯示,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外逃貪官攜款超過8000億元人民幣,導致我國大量資金外流。近年來,海外追逃追贓一直是我國的反腐重點,但是跨境追逃涉及不同社會制度、不同司法制度等難題。
以司法制度為例,我國刑法對於貪污受賄罪,保留死刑。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再次保留了這一原則。但一些國家援引“死刑不引渡”的原則,拒絕引渡。因此,引渡這些官員我國需要做出不對被請求引渡人判死刑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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