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7日電/前天,中組部公布了抽查核實中管幹部、省部級後備幹部個人事項報告結果。昨天,中組部有關負責人接受採訪時透露,為做好抽查核實工作,經中央同意,中組部牽頭建立了由13個職能部門參加的抽查核實聯繫工作機制。
釋疑1
幹部事項報告為何核實情況?
連續4年只報不查效果衰減
京華時報報道,2010年5月,中辦、國辦修訂印發了《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要求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每年如實向組織報告婚姻、出國(境)、收入、房產、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14個方面的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黨組織監督。《規定》印發後,各級組織人事部門連續4年組織領導幹部進行了集中填報。
但是,由於“只填報不核實”,一些領導幹部對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態度不端正、填報不嚴肅,不同程度地存在漏報、錯報等問題;少數領導幹部心存僥幸,不如實填報或者隱瞞不報。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報告制度的執行效果,使報告制度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約束作用衰減。
釋疑2
如何組織進行抽查核實工作?
13個部門配合參加抽查工作
為做好抽查核實工作,經中央同意,中組部牽頭建立了由13個職能部門參加的抽查核實聯繫工作機制。省、市兩級黨委組織部門在黨委的領導下,也全部建立了抽查核實聯繫工作機制。目前,全國已基本形成組織人事部門協調一致、上下聯動的工作運行機制和有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的信息查詢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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