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建議
應建獨立司法鑒定體系
京華時報:你是怎麼成為“有專門知識的人”的?
胡志強:我做了31年的法醫。我1973年到1977年在徐州醫學院讀書,畢業後分到了江蘇省新沂市一基層醫院,1983年起先後到新沂市公安局、檢察院做法醫。
2003年起,我到南京醫科大學組建了法醫司法鑒定所。2007年,我到北京華夏物證鑒定中心做法醫病理和法醫臨床鑒定,像念斌案和中國電子報社副總編常林峰殺妻案等,我都是作為“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參與訴訟的。
京華時報:“有專門知識的人”的作用是什麼?你的作用是不是對已有鑒定進行再鑒定?
胡志強:什麼是真相?是當事人的口供,還是科學的證據?現在要定案,就得靠一系列科學證據來定。嫌犯一句話不說,我也可以用證據來鎖定他。
我認為,目前最關鍵的問題就是鑒定不完善,國內還沒有一個統一規範的標準,鑒定結果受案情左右,所以造成一些冤假錯案。可以說,每一個涉及命案的冤假錯案背後,都會有一個錯誤的、或者不規範、不科學的鑒定在支撐。我認為,這是我們國家自偵自鑒司法鑒定體制問題造成的。
京華時報:你認為現行司法鑒定體制存在什麼問題?有比較好的解決辦法嗎?
胡志強:現行司法鑒定體制有著制度上的局限性。沒有一家獨立的、國家意義上的司法鑒定機構。公安有公安的鑒定機構,檢察院有檢察院的鑒定機構,這都不是獨立的。這種自偵自鑒的體系處於一種封閉狀態,容易受領導意見的左右,很少有人去質疑,因此在一定意義上說,自偵自鑒也易導致冤假錯案。
解決的方法很簡單,就是將司法鑒定從公安、檢察機關剝離出來,建立由國家主導的、獨立的、完善的、科學規範的司法鑒定體系。
這個司法鑒定新體系,應該與公檢法平行,所有經費由國家劃撥,鑒定也是免費進行,司法鑒定科學應當成為一個國家最集中的尖端科學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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