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8日電/昨天,國家禁毒委辦公室聯合公安部、食藥監總局、工商總局下發通知,要求嚴厲打擊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的行為。
據京華時報報道,4部門要求各地有關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和罌粟殼的經營供應、使用等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實地走訪排查,加強食品抽檢、檢測,及時發現使用、販賣生產罌粟殼(粉)調味料行為,從嚴、從重、從快處罰。重點加強對小餐館、火鍋店、燒烤店、麻辣燙店、麻辣香鍋店、涼皮店、面皮店、小吃店等的日常監管和重點抽檢,凡發現在食品中摻用罌粟殼的,要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規定予以處罰,並將查處情況通報當地公安機關和工商部門。強化對集貿市場、調味品批發市場及零售單位,特別是供應、使用罌粟殼情況較多的中醫藥點等重點單位的巡查,對構成“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罪名,以及“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罌粟殼”等違法行為,嚴厲追究涉案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據了解,此次打擊將對食品中添加罌粟殼問題堅持“零容忍”原則,對發現的每一起食品添加罌粟殼案件,都要對產品原料供銷產業鏈進行順線深挖,一查到底,深入追查罌粟殼的來源與流向。對國家特殊管理的藥用罌粟種植、罌粟殼生產、加工和供應的各個環節進行細致梳理,查清管理漏洞和薄弱環節,嚴防藥用種植的罌粟殼流入社會中藥材市場或農貿市場售賣。加強對通過互聯網銷售、販賣罌粟殼及罌粟殼(粉)調味料行為的監管和立案偵查,加大對隱匿生產廠家的落地核查,嚴厲打擊網絡販毒犯罪行為。對非法種植罌粟活動活躍的地區,要破獲一批種毒案件,嚴懲一批種毒違法犯罪人員,徹底消滅罌粟殼供應來源,對於工作中失職、瀆職的監管執法人員,要追究相關責任。
4部門要求有關部門之間加強配合,通過此次全面排查行動,建立健全部門間情況通報、案件移交等合作機制。食藥、工商等部門發現違法添加罌粟殼線索的,在做好證據收集固定工作的同時,要立即向當地公安禁毒或治安、食品犯罪偵查部門通報,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嚴禁以罰代刑、有案不移。對食品藥品監管、工商等部門提供的食品添加罌粟殼線索,各級公安禁毒、治安、食品犯罪偵查等部門要提前介入,及時成立聯合調查組開展案件偵辦。對於跨省份案件或案情重大的,要及時將案情上報公安部禁毒局和治安管理局,符合公安部部級毒品目標案件立案標準的,要及時申報公安部禁毒局毒品目標案件進行重點經營。據透露,當前非法種植罌粟活動較為活躍的地區包括河北、黑龍江、內蒙古、山西、甘肅、陝西、福建等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