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9日電/廉政公署為明年初舉行的鄉郊選舉制定新規例,以進一步確保選舉廉潔公正。社區關係處選舉事務統籌鍾麗端表示,廉署已製作新一批選舉資料冊並上載至網站,因應上屆選舉共接獲110宗可追查投訴,當中三分一涉及“種票”,提醒選民若明知自己不在該住址居住,卻用該地址登記選民資格並參與投票,已觸犯《防止舞弊條例》第十六條。
據文匯網報道,新一屆鄉郊選舉將於明年初舉行,屆時將於村代表及街坊代表選舉中選出代表,參選鄉委會及鄉議局選舉。鑑於連串“種票”事件在上屆選舉中備受關注,廉政公署為選舉制定新規例,以進一步確保選舉廉潔公正。
“社關處”選舉事務統籌鍾麗端表示,以往長洲及坪洲選舉只受行政規管,即使違規亦無例可循,但今次選舉會將兩區一併納入《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中規管,估計鄉郊選舉中,村代表及鄉委會選舉將選出合共139名代表,故希望一再提醒選舉的法律要求,以免約萬名選民誤墮法網。
2011年接投訴 三分一涉“種票”
鍾麗端續指,雖然“種票”情況未算嚴重,但2011年的鄉郊選舉共接獲110宗可追查投訴,當中一半涉及提供利益及娛樂以取得選票,另整體三分一涉及“種票”,其餘則涉及填寫開支申報書時有錯漏。她稱,當年共有13人因此被警告,另有6人被檢控定罪。她強調,每個人對“種票”有不同解讀,但從廉署的角度而言,“明知自己不在該住址居住,卻用該地址登記選民資格並參與投票”,已觸犯《防止舞弊條例》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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