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的《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指出,從今年起,各設區市的環境空氣質量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與領導幹部的升遷掛鈎。根據規定,環境空氣質量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的綜合考核結果由浙江省政府審定並向社會公開,抄送省委組織部,將考核結果作為對各設區市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對此,浙江省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楊建華認為,一個地區的環境好壞,與當地政府的治理、執法力度有很大關係。浙江省政府將環境治理情況與領導幹部的評價考核掛鈎,加大了地方政府及部門負責人的責任,有利於推進大氣和環境治理,增強各級政府對大氣治理的責任心和和對決策的落實。
地方官員對此也有深刻體會。浙江省湖州市委書記馬以對記者表示,省政府印發這個考核辦法,是加大環境治理的信號,可以促進環境污染趨勢的加快扭轉,盡早給公眾一個良好的生活、生產環境。
湖州市吳興區副區長李令紅說,走生態文明發展的路子,首先要統一思想,領導幹部要樹立生態文明這個理念。省政府出台的考核辦法就是“硬杠杠”,有利於倒逼地方進一步加大大氣環境治理的力度。
2015年伊始,京津冀等地區出現的嚴重霧霾引發人們對環境治理的持續關注。
“當前環境質量與人民群眾期待仍有較大差距。城市空氣質量普遍超標,區域型灰霾重污染天氣多發頻發。”中國環保部部長周生賢在日前召開的2015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表示,2015年中國將嚴格環境執法監管、提高環境監測能力,打好大氣污染防治等戰役。
受訪專家認為,中國環保法律體系健全,包括30多部相關法律和90多部行政法規,落實和執行力度是關鍵。如果各級監管部門能盡職盡責,依法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讓違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價,則“美麗中國”可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