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2009年年初,李志勇為了拉存款,通過中間人找到保利博高華(武漢)公司的財務總監代小勇,許諾以好處費。
2月至3月,保利公司先後共轉款1.1億元到武漢建行解放公園路支行賬戶上,隨後被李志勇轉走。代小勇獲得650萬元好處費。
一審判決書顯示,保利公司財務人員多次發現賬戶異常,向代小勇匯報,代小勇因收受了好處費,一再出面壓下工作人員的質疑。
在東風汽車公司挪用存款案中,黃潔供述,當中間人找到她提出希望引存東風公司的存款時,黃潔考慮到在之前引存保利公司的存款時,拿了李志勇好處費,怕事情曝光,於是同意了幫助引存1億存款。
判決書還顯示,李志勇通過不斷挪用新存款,拆東牆補西牆,以防止挪用存款的事情被發現。
250萬存款變4元,
錢去哪兒了?
新京報訊 (記者蘇曼麗 郭永芳)沒有短信提醒、沒有電話告知,250萬元存進銀行,最後只剩下4元。近期江浙一帶發生了這樣的怪事。記者昨天了解到,此“存款”非彼“存款”,儲戶是被“貼息存款”給騙了。
銀行稱給了37.5萬元利息
近期有媒體報道,浙江義烏的劉先生2013年將250萬元存到了某銀行寧波一支行,近期去銀行取款時,卻發現只剩下4元。
報道稱,劉先生的存折賬目顯示,2013年11月18日,有一筆250萬元的存款進賬,但其後並沒有任何支出信息。據了解,劉先生經人介紹,將錢存到了200多公里之外的奉化,並當場獲得了一個額外紅包:存款的10%,即25萬元的貼息。
新京報記者致電該支行蔣姓行長,其表示:“劉先生提到的存250萬元,一年25萬元的額外紅包,當時給了37.5萬元,直接轉賬到他賬戶裡面。”隨後又表示,事情牽涉犯罪分子,銀行也很重視,已經報案,公安在偵查,等有結果了才可以處理。
記者致電奉化市公安局,工作人員稱,“由當地(寧波)派出所接案,詳情得問當地派出所。”截至發稿,記者未能聯繫到當地派出所工作人員。
“貼息存款”藏貓膩
“儲戶存款不翼而飛,有時候與‘貼息存款’緊密相關”,一位銀行業內人士表示。他說,“貼息”指除去原有的銀行利息外,還根據存款金額給予儲戶額外利息,支行經常會為了完成指標採用這一方法。
據了解,貼息存款分為兩種,一種是“陽光貼息”,在銀行貸款額度不足的情況下,某些符合銀行貸款資質要求的企業為獲得貸款,利息由企業出,這種情況下,儲戶的錢並不受影響;另一種是“非陽光”貼息,即不符合銀行貸款資質的企業進行貼息拉存款,這時,存款在存進銀行後就會被轉到企業賬戶上,如果到期企業還不出錢,儲戶就會發現自己賬戶上的錢沒了。
“這是違反相關規定的,一般都是內部操作。” 上述業內人士稱,分行一般不會對接貼息存款業務。有的支行創利非常多,拿自己的利潤去買一部分存款過來,就相當於貼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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